安徽阜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全面推开
市财政局、市编办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到2020年底,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全面推开。
《通知》指出,围绕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事分开的要求,阜阳市将按照“方式灵活、程序规范、公开透明、竞争有序、结果评价”的原则,依据“项目申报、预算统筹、政府采购、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的基本流程,引导事业单位专业化发展,探索完善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的配套制度,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模式,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支持事业单位改革,促进公益事业发展,切实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到2020年底,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全面推开,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现由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并且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事项,全部转为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促进建立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政经费保障与人员编制管理的协调约束机制。
《通知》明确,阜阳市将支持行政主管部门向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购买服务。2020年底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并且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事项,可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委托给事业单位并实行合同化管理。
将购买服务项目纳入行政主管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行政主管部门应于2017年8月底前,全面梳理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建立公共服务清单,将由事业单位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改革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财政供给方式,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并且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事项,所需经费同级财政以项目支出形式补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同时,规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的实施方式,鼓励行政主管部门采用竞争择优方式向事业单位购买服务,逐步减少向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直接委托的购买服务事项;鼓励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与社会力量平等竞争,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积极探索建立事业单位财政经费与人员编制协调约束机制。坚持以事定费,费随事转的原则,防止既花钱买服务,又财政拨款养人。事业单位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所需经费在既有预算中统筹安排。新增非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原则上不纳入编制保障,推动事业单位改革逐步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