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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江老人购意外伤害险 由政府买单

作者: 发布于:2017-04-06 17:42:10 来源:大江网

  九江市委、市政府把关怀老年人作为民生工程的重点加以推进,正式面向全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推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今年,省、市、县三级财政将安排180万元资金,为全市特困人员和重点优抚对象中的老年人以及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各统保1份意外伤害保险,全市受益老年人达到31.67万人。


  为稳步推进此项工作,市老龄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九江市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工作实施方案》,实行政府引导、体现公益、投保自愿、鼓励参与的工作原则。明确到今年年底,全市实现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全覆盖,60周岁至69周岁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覆盖率今年年底达到25%,明年年底达到50%。2017年度参保对象为常住九江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其中,本市户籍60周岁(1958年1月1日前出生)及以上城乡特困老人、重点优抚对象和除前述两种对象之外的70周岁(1948年1月1日前出生)及以上老年人为政府出资承保对象,政府为每位承保对象购买1份意外伤害险,统保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负担。承保公司为省老龄办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中标的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责任范围为:老年人在生产、生活的各种场所,包括在居家生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加公共场所活动、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外出旅游时发生的各种意外伤害事故。意外伤害身故、残疾,保险金额1.4万元/人;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金额0.42万元/人。有农医保的投保对象,还可享受叠加赔付。


  为保证广大老年人知晓此项民生工程,让惠民政策发挥更好效果,除城乡特困老人、重点优抚对象老人之外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缴纳1元;承保对象本人或委托亲属,要携带承保对象身份证原件,于今年5月20日之前前往常住地所在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办理登记手续,并交纳1元保费。60-69岁非政府出资承保对象,采取动员老年人本人或家庭成员自愿购买保险,鼓励社会组织、爱心人士为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倡导企事业单位为退休人员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据悉,全市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工作三部门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统一认识、无缝对接、推进工作、监督管理、宣传发动,建立和完善政府支持、社会捐助、个人自费投保相结合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形成政府、社会、家庭、个人应对风险的合力,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抗风险能力,减少因老年人意外伤害引发的矛盾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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