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购买社会服务助力老年人日间照料
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日益加剧,养老问题受到日益关注。近年来,乐山市市中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积极开展老年人日间照料养老服务,逐渐形成以“居家养老为主、社区日间照料为辅”的养老服务模式,努力为辖区群众解决养老之忧,丰富了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但在实际运营中存在着以下一些问题:
一是以自理老人为主,服务范围较窄。目前,大部分日间照料中心的服务对象多以能生活自理的老年人为主,由于服务人员有限,较少愿意接收介助老人和介护老人。然而现实情况是,相对自理老人,介助老人和介护老人对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照料压力,对日间照料中心的需求更大,这形成了日间照料中心需求与供给的脱节。
二是设施较简陋、管理不到位。市区很多日间照料中心的服务设施很简陋,配备工作人员较少,实际服务能力低下。
三是服务内容单一,专业化程度低。大部分日间照料中心提供的服务内容有限,主要为老人提供娱乐休闲、康体锻炼等方面的设施,较少能提供医疗、护理、康复、心理慰藉等方面的专业化服务。服务人员多数没有护理、康复、社工等方面的专业技能,能提供的服务专业化程度较低。
针对以上问题,乐山市市中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社会专业组织并出台配套政策,助推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
2016年,乐山市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专业运营供应商对市区内演武社区、石雁儿社区、较场坝社区、斑竹湾社区、石龙社区等12个社区的日间照料中心进行选址、建设、运营。通过专业运营商对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规划、管理,使得新建设的日间照料中心规模适宜、功能完善、服务专业、安全卫生、运行经济。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服务对象得到了明确。社区内凡是年龄满60周岁自理老年人、半自理老年人均可享受服务。
二是建设标准及硬件设施得到了提高。新建设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必须符合《乐山市市中区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试行)》,包含了老年人休息室3-5间,厨房、餐厅各1间,休闲娱乐室(多功能室)1间,阅览室1间(含电子阅览室、书画室),医疗保健康复室1-2间,办公室兼心理疏导室1间,室内总面积原则上不低于200平方米等要求。
三是服务内容得到了完善。新的日间照料中心除了给老年人提供基本的膳食服务、个人照顾服务还将提供精神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如:老年人提供上网、阅览、绘画、书法等精神文化服务)、康复服务、心理慰藉服务等。
同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行平台搭建后,运营商还将借此平台为依托,为社区老人提供紧急呼叫、健康监测、餐食配送、居家服务等一整套居家养老服务和面向居民开展小家电维修、家政服务、义诊等社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