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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未来三年每年投6亿购买公交服务

作者: 发布于:2016-12-12 07:30:53 来源:南方日报

  珠海公交特许经营的行业补贴模式,将变为购买服务模式。12月7日,珠海市政府购买公交服务体制下的运营监管体系最终研究成果——“一体系两协议两办法”获得珠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


  按照新的运营监管体系,珠海市政府将为购买公交服务提供三年财政补贴,年度政府购买公交服务财政补贴预算资金上限为6.04亿元。补贴资金的发放将与公交企业的运营质量及服务质量进行全面考核挂钩。


  专业人士分析,变行业补贴方式为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将激发企业增收节支积极性,也可激发市区两级政府共同建设好公交事业的积极性。


  补贴资金发放与运营服务质量挂钩


  “一体系两协议两办法”具体包括:《珠海市政府购买公交服务体制下的运营监管体系研究》《珠海市公交特许经营协议》《珠海市购买公交服务财政补贴协议》《珠海市公交特许经营企业运营指标监督考核暂行办法》《珠海市公交特许经营企业服务质量考核暂行办法》,以及相配套的“实施细则”。


  按照新的运营监管体系要求,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将与珠海公交巴士公司签订为期10年的特许经营协议,继续为市民提供低票价的公交服务,并从2017年1月1日起,为购买公交服务提供三年财政补贴,年度政府购买公交服务财政补贴预算资金上限为6.04亿元。


  新的《珠海市公交特许经营协议》将原协议中“第六章 优惠政策及补偿补贴机制”做了大幅的修改删减工作,将有关财政补贴的相关章节予以删除,在修改后的特许经营协议中明确乙方享有受政府补贴的权利。


  《珠海市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实施方案》则明确了公交运营服务的四个购买内容:一是政策性亏损公交服务补偿购买,对于公交特许经营企业承担城市公交服务,因执行低票价、优惠票价等造成的票款收入不足以弥补成本的政策性亏损,由政府按照公交财政定额补贴额度进行购买;二是政府特殊指令性任务的公共服务购买,对于按照法律法规和应对抢险救灾、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涉及与公共服务有关政府指令性、特定工作任务所提供的公交服务,由业务主管单位在专项资金中予以解决;三是新开线路的公交服务购买;四是新能源公交车运营服务购买。


  “为保障公交服务质量的提升,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率,促进企业管控成本、实现可持续发展,还需要对公交企业的运营质量及服务质量进行全面考核挂钩。”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按照“一体系两协议两办法”中的“两办法”,在运营质量方面,考核指标包括设定线路发车班次、首末班车服务时间、年运营载客里程、年客运量、年车辆保有量等;在服务质量方面,考核指标包括年度服务质量固定指标、满意度调查指标及附加指标等。


  “新模式有利于激发公交企业积极性”


  据悉,原《特许经营协议》签订于 2008年。根据该协议,珠海市政府从同城同价票价下调、优惠乘车、燃油价格、校巴专线等多方面给予有力的资金支持,保障了公交企业持续经营。


  近年来,珠海财政持续加大对公交行业的补贴力度。2010年财政补贴约1000万元,到2014年已增长至4亿元左右,2015年则达到了约5.5亿元。


  “但是,公交企业的规模近年来快速发展,公交企业运营成本逐年上涨,新能源公交车广泛使用,未来公交行业补贴规模仍呈不断增加趋势,公交行业的可持续发展面临挑战。”珠海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进一步优化公交财政补贴政策,提高财政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率,珠海市交通局在财政政策的基础上,设计配套的珠海市公交运营监管体系,并于2015年12月委托深圳中法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模式下的特许经营协议的修订工作。


  深圳中法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表示,目前珠海公交发展存在不均衡问题,过去的政府补贴方式缺乏活力,“目前仍以运营时间进行补贴,而其他同行业很多已采取按公里数补贴的方式,公交发展与市民出行需求还存在巨大差异。”


  该负责人表示,变行业补贴方式为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将激发企业增收节支积极性,也可激发市区两级政府共同建设好公交事业的积极性。


  他还透露,根据测算,珠海公交目前每公里平均运营成本达到6.66元,而每公里运营收入仅为3.28元。“公交司机的工资水平和珠海市平均工资还存在差距,公司经营也有历史欠账”。据悉,年度补贴的6.04亿元中,有5.63亿元为政策性补亏,另外4100万元为利润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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