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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让老年协会承接经营

福建厦门市政府转移职能购买服务

作者: 发布于:2016-11-29 14:27:08 来源:厦门晚报 |

  截至今年10月底,厦门市已注册(备案)的基层老年协会已达400个。这是记者从上周五举办的“2016年全市城乡社区老年协会骨干培训班”上了解到的。


  其中,思明区和海沧区注册(备案)率为百分之百,湖里和集美两个区也都超过了92%,同安和翔安的注册(备案)率有待提高。


  市老龄办副主任林进春说,总的来讲,全市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工作有新的进步,覆盖面不断扩展,老年协会在养老互助、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成效明显。希望基层老年协会成为村居两委的参谋助手,服务于中心工作。


  林进春说,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各区、街(镇)按每个老年人每年15—50元标准为基层老年协会划拨专项经费。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购买服务等方面,也可以做大胆尝试,让老年协会来承接经营管理。同时,还要善于吸纳社会力量、社会资金,加大对基层老年协会的资助和支持。


  本次培训班是继去年9月之后,市老龄办再次对各区、镇、街、社区的老年协会骨干开展培训。李艺彬和张友琴应邀授课。


  规划
  “十三五”末,100%的村要有老年协会


  林进春介绍,到“十三五”末,厦门市争取100%的行政村(社区)成立老年协会。基层老年协会的办公场所不少于20平方米,室内活动场所不少于80平方米,户外活动场所不少于150平方米。


  另外,鼓励城乡社区服务设施、日间照料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书院、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学校教学点向基层老年协会开放。


  观点
  社区开发公益性岗位
  为老年协会提供培训


  厦门大学退休教授张友琴:建议社区各类资源要向老年协会开放,鼓励涉老服务和活动设施由老年协会参与管理。加大财政资助。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加大社会组织孵化资金对老年协会的倾斜力度。支持老年协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或公益创投项目。


  要在城乡社区开发设立公益性岗位。安排专职或兼职人员为老年协会提供培训指导。


  各基层老年协会要用心打造温馨的家,监督各项惠老政策的落实,保障老年人权益不受侵犯。同时,依托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重点做好孤寡、残疾、高龄和其他有特殊困难老人的服务;组织低龄、健康的老人与特殊困难老人结对帮扶,经常走访看望,提供助餐、助洁、助医、助聊、代购等服务,给予他们必要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让所有老年人都能共享美丽厦门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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