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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人次受益

山东东营发布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意见

作者: 发布于:2016-11-14 09:23:05 来源:东营网-黄河口晚刊

  11月9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自一年前东营市出台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意见以来,东营市由政府出钱为符合条件的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市、县区两级财政已累计投入资金2200多万元,向服务商购买专业服务250000小时,受益老年人5000余人次。


  据悉,为推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2015年10月,东营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主要为城镇“三无”老年人、农村“五保”老年人、生活半自理或不能自理的失独老年人以及享受低保的空巢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服务内容包括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最低服务时间每人每月不少于12个小时,由承接主体为服务对象提供上门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承接主体,由政府根据购买服务的内容,从具备资质、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中雇佣。


  意见实施一年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成效显著,市、县区两级财政已累计投入资金2200多万元,向服务商购买专业服务250000小时,受益老年人5000余人次。通过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既扩大了社会福利的供给量,体现了对老年人的人文关怀,缓解了目前的老龄化危机,改善了东营老年人的养老品质,又培育和发展了部分养老社会组织,扩大了就业,加快了养老市场化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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