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宁城北区开启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
作者: 发布于:2016-09-09 14:34:07 来源:西宁晚报
为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在残疾人服务领域积极发挥作用,提高政府保障残疾人基本托养服务能力,城北区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原则,以公开招投标方式引进专业残疾人服务商,初步将建成城北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3个社区残疾人之家作为残疾人服务站点,无偿提供给服务商作为残疾人服务场所。
据悉,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对象主要为具有城北区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低收入家庭残疾人;在就业年龄段内(16周岁至59周岁),有服务需求的智力、病情基本稳定且无传染性疾病的精神及其他类别的残疾人,提供包含就餐类、生活照料类、日常监护类、生活自理及社会适应能力训练等服务内容,由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自愿申请选择。凡有托养服务需求的残疾人,由本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根据托养对象规定的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评议,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人是否享受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意见并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符合条件的报镇(街道)残联审核。区残联对上报的相关资料进行备案,在5个工作日内,将确定的服务对象名单提供给服务商,服务商按照提供的名单和商定的服务标准开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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