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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助残服务 政府买单

作者:曹守同 整理 发布于:2017-09-04 14:07:2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8月24日讯  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提出,加大政府购买助残服务力度。将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重点领域,以残疾人康复护理、托养照料、生活服务等为重点,逐步完善政府购买助残服务指导性目录,扩大购买规模。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加强对政府购买助残服务的质量监控和绩效考评,实现政府购买服务促进专业服务组织发展、扩大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效益的综合效应。


  长期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大力推动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残疾人生存发展状况显著改善。“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后,我国残疾人的各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2015年初,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提出,到2020年,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基本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帮助残疾人共享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加强和改进对残疾人的基本公共服务,是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提高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有力支撑。《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健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强化服务能力,为残疾人融合发展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和更加友好的环境。


  《意见》要求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调动更加广泛的社会资源发展残疾人事业,为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注入持久动力。包括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广泛开展志愿助残服务,加快发展残疾人服务产业。


  意见在两个方面对政府采购帮助残疾人提出了要求:一是对有残疾人就业的企业进行政策倾斜,大力发展残疾人服务中小企业,培育一批残疾人服务龙头企业。以培育推广残疾人服务品牌和先进技术为重点,加大政府采购力度。二是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为残疾人提供更高水平的服务。以残疾人康复、托养、护理等服务为重点,逐步建立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实现政府购买服务对扩大残疾人服务供给的放大效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全面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帮助残疾人和全国人民共建共享全面小康社会,今年8月,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进一步制定了《“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简称《纲要》)。


  《纲要》明确了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相结合的原则。既要突出政府责任,确保残疾人公平享有基本民生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依法维护好残疾人平等权益,又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残疾人组织和市场机制作用,满足残疾人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为残疾人就业增收和融合发展创造便利化条件和友好型环境。


  《纲要》提出了“十三五”期间残疾人服务事业要达成的主要目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基础条件明显改善,服务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基层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形成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环境。


  《纲要》部署了“十三五”残疾人事业主要任务,包括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提高残疾人社会救助水平,建立完善残疾人基本福利制度,确保城乡残疾人普遍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优先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等。纲要明确,要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照料服务。建立健全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实现与儿童、老年人护理照料服务体系的衔接和资源共享。逐步提高残疾人托养服务能力,扩大受益面。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提高托养机构规范化服务水平,支持日间照料机构和专业托养服务机构为100万人次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护理照料、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职业康复、劳动技能培训、辅助性就业等服务。为盲、聋、智障等残疾老人提供养老服务,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对收养残疾儿童的家庭给予更多政策优惠支持,使更多的残疾儿童回归家庭生活。充分考虑少数民族残疾人的风俗习惯,健全惠及各族残疾人的托养照料服务体系。


  《纲要》还要求大力促进城乡残疾人及其家庭就业增收:确保农村贫困残疾人如期脱贫,依法大力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稳定发展残疾人集中就业,多渠道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大力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和多种形式就业,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和劳动权益保护等。


  《纲要》强调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主要包括强化残疾预防,保障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加强辅助器具推广和适配服务,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为不能到校学习的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服务,巩固特殊教育发展基础,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实施“残疾人体育健身计划”,全面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大力推进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无障碍,建立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等。


  《纲要》还要求依法保障残疾人平等权益,凝聚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合力等。


  《纲要》就加大政府购买助残服务力度专门做出规定,要求将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重点领域,以残疾人康复护理、托养照料、生活服务、扶贫解困、职业培训、就业创业服务、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家居无障碍环境改造等为重点,逐步完善政府购买助残服务指导性目录,扩大购买规模。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加强对政府购买助残服务的质量监控和绩效考评,实现政府购买服务促进专业服务组织发展、扩大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效益的综合效应。


  关于“十三五”实现残疾人全面小康的保障条件,《纲要》要求,一方面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加强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明确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局面。另一方面强调建立多元投入格局,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残疾人民生保障和残疾人事业的投入力度,吸引更多民间投资,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残疾人事业资金投入格局;统筹规划城乡残疾人服务基础设施和服务机构建设,实施县域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构建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联动互补的基层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网络,增强基层综合服务能力等。


  《纲要》还就加快专业人才队伍和基础学科建设,强化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协调推进城乡区域残疾人小康进程,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作用进行了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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