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2000名困难老人将获居家养老服务
从泰州市民政局获悉,作为市区改善民生实事项目,今年,泰州市将给2000名困难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据悉,市区三类老人可提出书面申请。集中受理办理已于6月底结束,不过,符合条件的个人仍可申请。
据介绍,目前,海陵区已有52位老人享受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服务内容包括精神慰藉、简单护理、陪医送院、聊天读报、简单的家政服务、家电使用教导、代购商品、代缴费用、陪同外出以及预订服务等。
“今年,我们将增加受惠的对象,为更多的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泰州市民政局老龄处戴姓负责人解释,申请对象为具有泰州市区户籍、实际居住在市区范围内的一类、二类和三类老年人。
一类老人是指按照《关于对市区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等实行资助或补助的意见》(泰政办发〔2007〕212号)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即年满70周岁,无子女、或虽有子女但子女不在本区范围内居住、或子女虽在本区范围居住但不完全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且在城市无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措施、或在农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人。
二类老人是按照《泰州市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实施意见(试行)》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对象,即年满70周岁,日常生活需要介助或介护的五类老人,包含散居城市“三无”、散居农村“五保”、城乡低保对象(含城乡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边缘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和失独家庭中的低保边缘老人。
三类老人为2016年拟新增对象,即年满70周岁,日常生活能自理的五类老人,包含散居城市“三无”、散居农村“五保”、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以及失独家庭中的低保边缘老人。
“二类老人和三类老人是新拓展的政府购买服务对象。将服务人群拓展到分散供养的‘五保’、‘三无’等老人,可以更好地发挥兜底保障功能。”戴姓负责人说。
据介绍,海陵区目前享受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52位老人为一类老人,新增二类老人、三类老人后,享受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老人预计将达到1000人左右。新增二类老人、三类老人后,高港区享受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为700人左右,医药高新区为300人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