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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政府购买服务试点项目有序实施

作者: 发布于:2016-07-07 15:06:40 来源: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政府购买服务试点项目有序实施


  自《2016年辽宁省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辽财综〔2016〕163号)下发后,省民政厅、省工商局、省残联系统、沈阳市铁西区民政局、营口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等试点部门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政策规定,制定了各自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试点工作有序实施,为我省探索多元化、多样化的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和路径,形成相对规范、科学有效的项目提供了良好的范例。


  截至目前,省民政厅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省工商局购买流通领域农资商品抽检服务、省残联系统购买残疾人服务、沈阳市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营口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购买民兴河景观带养护服务等试点项目完成了公开项目信息和确定承接主体工作。省民政厅制定了社会工作试点项目服务质量标准,为推动试点项目的规范实施提供了保障。省工商局制定了农资商品抽查检验计划,确定了农资商品抽检的时间、种类、数量,规范了抽检工作程序。省残联系统在确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服务、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等26个服务项目中,有18个项目完成了信息公开,14个项目正在履行政府采购手续或已经确定了承接主体,10个项目正在签订或已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1个项目已开始支付资金。沈阳市铁西区民政局结合“12349”呼叫平台,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一键通”呼叫服务、日间生活照料、精神慰藉以及助餐、助医、助洁等居家养老服务。开启了“以政府为主导,以养老机构为依托,以社区服务为支撑,辖区老年人受益”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营口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建立了以日常考核为主、以交叉考核与联合考核相结合为辅的项目考核评估机制,进一步加强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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