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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十三五”重点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作者: 发布于:2016-04-13 17:03:10 来源:民政部网站


  [新华社记者]记者:农村养老问题是制约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一个难题,之前也有媒体报道说在农村的那些留守老人出现生活困难,甚至有一些受到侵害的现象,民政部针对这个问题有哪些具体的举措?


  [甄炳亮]确实是,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实际上是我们的一个大难题,现在在我们公共的老年人的数据中,实际上农村老人占了一大半,而农村老人中现在又有大量的是留守老人、高龄老人、空巢老人、独居老人,生活非常的困难,民政部“十二五”期间我们就开始在探索这个问题的解决方式。第一,就是我刚才说的,农村敬老院,发展成为农村老年人区域性的服务中心,扩大他的服务范围,面向社会老人提供服务。这是一个办法,我想“十三五”期间还会进一步的来加强,同时注重医养结合的投入。第二,我们原来在推广总结了邯郸的互助幸福院的建设,在2015年我们也推广总结了山东东平县的农村的互助幸福院的建设,互助幸福院是农村的自治组织,利用农村已有的原来的学校、原来的大队的队部等等一些公有的资产,进行简单的改造,提供给老年人,进驻的绝大多数都是身体健康,能够自理的老年人,基本上没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可能有个别的互助幸福院会有1—2个是做饭的,也是农村本地的人。在这个互助幸福院里边提供一些场所,由低龄老年人照顾一些高龄老年人,有的是集中居住,多数的可能是一些白天在这儿来活动,解决他的一些精神孤单的问题,解决其他的一些生活不便的问题。这种方式在广大的平原地区,非常好的解决了一些留守老人的生活问题,比如中午吃饭,一日三餐的问题,日常照料的问题,和感觉特别孤单的问题。“十二五”期间发展速度非常快,我们财政上,从彩票公益金专门拿出30亿来支持农村互助幸福院的发展,资助了10万个互助幸福院,一个给3万元钱。我觉得这个“十三五”期间还会进一步的发展。


  第三,其实农村也有一些失能老人、失智老人,和慢性病等等的老人,我觉得这些家庭和这些老人是最痛苦的,也是最难解决的,原来我印象中,在辽宁曾经试点过一个做法,就是把农村的这些失能,或者长期生病、卧床的老人集中起来,因为不希望每一个村有一个嘛,这些人从村的角度来看数量少,但是从全县的角度来看,集中起来建立一个这方面的老人护理中心,由民政、财政、卫生、人社等几个部门结合起来做,这样解决了一个人的照料问题,就解放了一家人的问题。我觉得这也是一个很好的探索,但是这个需要投入,需要有一定的医护力量,因为确实是失能的、生病的老人。可能这些人的家庭相对来讲也比较困难,因为长期卧病在床,需要政府的支持,但是他的作用我觉得非常大,这样的话把农村里最迫切需要关怀的、照顾的老人解决了,这些家庭可能就解放了。


  第四,我们“十二五”期间也发了政策,希望能够城乡对接。因为城市养老机构比较缺乏,农村地域比较辽阔,能不能城市和农村结合起来,城市给农村一些技术支持、资金支持,农村办一些养老机构和老人的休闲娱乐结合起来,这样农村也有收入,老人也有去处。同时,城市的养老机构也去支持一些农村的养老机构,结对子服务,这也是可以探索的。同时,引入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向农村去,因为现在在农村,老年人潜在的需求大,但是盈利点低,农村老人经济条件有限,这方面能不能通过我刚才说的政府的三项补贴制度,使农村老年人有收入,这方面又有民间力量到农村去开办一些养老机构,将这些进行结合,我觉得也是可以探索,因为在农村办养老机构,毕竟土地各方面会相对便宜一点。第五,目前,我们已经在城市建立了大概有840多个面向社区居家老人和家庭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其实这些平台要扩大服务,以后也可以覆盖到所在区县农村的一些老年人,其实这些老年人也是一个大数据,蕴含着的需求量也非常多,我想也能够推进这些信息平台走向农村,为老年人来提供服务。当然我觉得这里边有个核心的问题,就是他的经济问题要解决好。


  [中央电视台记者]请问陈主任,最近有媒体报道,一些流浪乞讨人员宁可在街上流浪乞讨,也不愿意去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请问民政部门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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