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加快建立和完善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及照料保障制度
李克强总理3月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开展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推进多种形式的医养结合”。
“十三五”是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难得的重大机遇期,因正处于少儿人口下降、老年人口缓慢上升、抚养比最低的深度“人口红利”时期。“十三五”末则是我国人口老龄化由快速发展向加速发展的重要转折点,预计2020年60岁以上人口将达2.43亿,2025年将骤升至3亿,2040年将达4亿。同时,目前我国9000万残疾人中52%是老年人、达4700万,80岁以上高龄老人2400万,失能半失能老人3700万。从发达国家发展历程看,伴随人均预期寿命提高,患慢性病、常见病的老年人将不断上升,高龄老人、失能半失能老人数量将不断增加,养老护理等需求将持续迅速扩大。因此,紧紧抓住“十三五”我国老龄化尚处于温和发展的最后机遇期,加快构建和完善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及照料保障制度、推进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迫在眉睫。
加强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事业顶层设计。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虽然人均GDP大幅增加,但仍然面临未富先老的挑战,加之老年人口基数庞大,养老服务业形势比日本、韩国等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国家更加严峻。目前,我国家庭平均人口已降至3人,随着人口老龄化和家庭小型化的发展养老问题将难以为继,尤其农村比城市更加严重。养老护理社会化成为大势所趋,以依靠子女养老的模式正向以社会支撑的家庭养老为主的模式转变。建立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已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必须加强具有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事业的顶层设计,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及保障制度建设。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抓紧研究实施方案和开展试点,并于“十三五”期间尽早在全国推广。
抓紧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依据我国国情,亟须建立和完善以家庭养老为主、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鉴于国家财力及传统文化影响,现阶段仍然主要依靠家庭养老模式,但随着家庭养老能力日益弱化,必须以社区为依托开展养老服务,提升家庭养老能力。国家养老服务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倾斜,尽快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面向家庭的社会组织及服务商,使老年人获得便捷、可及的服务,并建立老年人不脱离家庭亲情的社区照料中心,满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心理需求。同时,加快发展公益性和非盈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特别亟须推动以高龄及失能半失能老人护理为重点的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提高失能半失能尤其是需要临终关怀的老年人的生活、生命质量和尊严。
探索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护理保险制度。在发达国家,老年福利财政支出中老人护理费用占的份额最大,老龄化社会的长期护理费用高于常规医疗费用。我国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公共财政负担也将日益加重。“十三五”期间亟待需要在通过整合现有社会保障制度、降低企业和个人负担的前提下,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护理保险”制度。按照保基本、补短板的原则,设立中央和地方财政、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的缴费分担机制,制定40岁及以上在职及退休人员法定缴费政策;防止过分吊高保障预期,合理制定老人护理等级标准,建立由护理等级决定的差异化护理费用发放机制,既可保障对各类老年人得到相关关怀、照料等服务,又可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到刀刃上。
构建预防为主、医养康结合的养老服务模式。养老服务需求巨大,不能全部依靠政府,要充分调动社会资本、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业。政府通过购买服务,将政府的养老福利和护理保险金以补人头、补床位的方式,直接支付给社区和养老机构。同时,国际经验显示,以预防为主的养老服务可减少30%的护理费用支出,因此,我国亟待建立以全科医生为枢纽连接社区与家庭,以预防为主、医养康结合的养老服务运行模式。尤其对老年智力残疾(痴呆症)的预防和康复给予高度关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为实现家庭、社区、机构养老与医疗卫生相结合,尽快建立医疗卫生与社会保障、民政等相关部门合作机制,解决养老机构的卫生准入和医保定点。
加大养老护理专业人才培养。目前我国养老护理从业人员仅22万,而有资质的仅2万,与1000万护理人员的实际需求相差甚远,同发达国家相比养老技术水平、服务能力、收入水平差距巨大、严重偏低,亟待超常规的培养、培训专业护理人才、从业人员。“十三五”期间,下大力气加强现代护理学科建设,开设护理专科和专业,开展护理服务人员培训,学习发达国家养老护理的先进理念和技术,开展高端护理人才的联合培养,建立护理职业资格等级考试制度和与之相匹配的薪酬制度。加强对子女开展家庭养老及护理知识的普及,并鼓励老人参与老老介护的互助活动,促进全社会参与为老服务。
当前亟须引起高度关注的一个问题。发展养老服务业对改善民生、扩大内需、推进供给侧改革意义重大,但当前也出现了严重影响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问题,需要给予高度关注。出现把国家支持养老机构建设作为谋取暴利“新机遇”的现象,利用国家支持政策、赚取国家补贴,大肆圈地,动辄几百亩、上千亩,大搞高“养老”收费,实质为搞房地产,严重偏离和干扰国家养老服务政策实施,给养老服务业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严重后患。对此,迫切需要开展全国性检查,并及时遏制和纠正;今后应严格审批,对谋取暴利的投资养老项目,不允许享受国家养老用地优惠和相关补贴,杜绝名为“养老”实为房地产开发的不正之风;规定凡是以养老服务为目的已征用土地的项目,必须开展对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服务;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养老用地优惠和相关补贴条款,进一步完善保证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立足我国国情和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力争“十三五”期间初步构建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及照料保障制度,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简历:马力
女,1950年1月生,北京市人。民建会员。国家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司巡视员。曾任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副研究员。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长期从事社会人口领域的战略研究和政策咨询等工作。2009年11月被聘任为国务院参事。(简历来源:国务院参事室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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