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启动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
河北启动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 因公出差不得购全价机票
从河北省财政厅获悉,日前全省启动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工作人员,以及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公务机票的其他人员,国内出差、因公临时出国购买机票,应当优先购买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的我国航空公司航班优惠机票。购票人应按照公务活动的实际需要合理选择航班,尽可能选择低价机票,原则上不得购买全价机票。
目前,在公务机票购买中,选择购买全价机票和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机票的现象较为普遍,甚至还出现个别单位采取伪造因公出国凭证、虚开发票等手段套取国家资金等问题。为此,国家推出了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旨在通过强化市场竞争、建立公开透明的管理机制等,实现规范公务机票购买行为、压缩政府行政成本、支持国内航空公司发展的改革目标。
公务机票的优惠政策可概括为实现公务机票购买的“双折扣”。其主要做法是,公务人员根据公务行程安排和机票的市场价格情况,自行选择航空公司航班,航空公司按合同约定在市场折扣票价基础上再给予一定折扣的优惠。目前的政府采购机票优惠率为:对于市场折扣机票,国内、国际公务机票为市场折扣票价的9.5折优惠;对于市场全价机票,则分别为全价票价的8.8折、8.5折优惠。这种统一折扣的优惠是通过采购谈判方式确定的,不同年度可能也会发生变动,有关变动情况将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及时发布。
对于各航空公司提供的低于政府采购优惠票价的团队价格或促销价格机票,购票人可以选择购买,但不再享受政府采购优惠。购票人需要退改签机票的,按照各航空公司的退改签规定办理。
根据改革方案,购票渠道包括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航空公司直销机构或机票销售代理机构,低于政府采购优惠票价的市场低价机票也可以通过其他渠道购票。购票方式包括使用公务卡购票或银行转账方式购票,不许使用现金。
改革实施后,通过机票服务商(直销机构和代理机构)渠道购买公务机票,必须选择已进入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服务商库的服务商。目前河北省共有入库服务商16家,主要集中在石家庄市。大部分市、县当地入库的服务商较少或没有入库的服务商,存在地区分布不均衡的问题。因此,还需要大量符合要求的服务商申请注册加入服务商库。
根据方案,河北省明确省级预算单位自2015年3月1日开始实施,各设区市、县两级预算单位从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