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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

宁德市支持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作者: 发布于:2015-03-06 09:40:30 来源:宁德市人民政府

  今后,政府在购买民生保障、社会治理、行业管理等公共服务项目时,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向社会组织购买。日前,宁德市财政局、宁德市民政局联合转发了财政部、民政部《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明确将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

  今后,宁德市将加大对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支持力度,加快培育一批独立公正、行为规范、运作有序、公信力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社会组织。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统筹利用现有公共服务设施,以适当方式为社会组织开展服务创造必要条件,大力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活动。

  为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宁德市将逐步扩大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和规模。在购买民生保障、社会治理、行业管理等公共服务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向社会组织购买。在民生保障领域,重点购买社会事业、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服务项目。在社会治理领域,重点购买社区服务、社会工作、法律援助、特殊群体服务、矛盾调解等服务项目。在行业管理领域,重点购买行业规范、行业评价、行业统计、行业标准、职业评价、等级评定等服务项目。公平对待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鼓励社会组织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公共服务行业和领域。

  不过,并不是所有社会组织都可以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通知明确,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开展工作所必需的条件,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必要的专职工作人员;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信息公开和民主监督制度;有完善的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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