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连续三年将养老服务纳入民生实事获点赞
养老服务是民生大事,是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十二五”以来,青海省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连续三年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十件民生实事”项目,赢得了多方好评、点赞。
随着社会的发展,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日趋多样,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需要更加完善的养老服务;社会力量投入养老服务业的积极性明显提高,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源需要进行有效整合及合理配置;政府与社会在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大局中的职能定位亟需厘清,越来越需要加快改革创新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
面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青海省各级民政部门在省委、省政府“坚持正确方向、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打造‘三区’,建设全面小康”的治省方略指导下,坚持创新体制机制、坚持保障基本、注重统筹发展、完善市场机制等原则,以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和服务能力为目标,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充分依靠发挥政府主导和社会力量主体作用,加快建成具有青海特色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使养老服务业成为我省调结构、惠民生、促发展的重要力量。全省养老服务工作有了长足发展,其发展思路、购买服务等工作得到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的高度评价。
同时,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明确了青海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为养老服务业科学发展指明了道路。有关部门出台了《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实施意见》、《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规范》等政策措施,各级政府持续加大对高龄老人补贴、购买养老服务、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性资金投入,部省两级彩票公益金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持续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投入,到2015年底,青海省已建成61个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154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404个农村互助幸福院,各类养老服务设施1890个,社会养老床位21036张,实现了每千名老年人拥有30张社会养老服务床位的“十二五”规划目标。
据了解,仅2014年到2015年,青海省投入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财政性资金就超过2.2亿元,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为居民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农村牧区困难老人提供代养服务,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为90.22%,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为64.95%。全省养老服务业特别是社会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建设进入了一个加速发展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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