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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叙永购买法律服务 推动乡村治理

作者: 发布于:2016-01-25 16:04:43 来源:叙永新闻网
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日前,笔者从叙永县司法局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及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切实提高全县依法治理水平,叙永县针对性地提出了切实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法律服务力度,强化法律服务进乡镇、村(社区)工作,尽快形成“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格局这一解决办法。采取每个村(社区)每年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不少于1000元作为聘请法律顾问经费,同时建立完善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落实村(社区)法律顾问在提供法律咨询、化解矛盾纠纷、参与普法依法治理等方面的责任制,健全督导考核等相关机制。


  目前,县司法部门已依照《中共叙永县委关于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县的决定》、《叙永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制发了《叙永县法律服务进乡镇、村(社区)工作办法(试行)》,有力推动了全县法律服务进乡村工作,使此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据了解,2016年,叙永县将在全县选择部分乡镇和村(社区)开展试点示范工作,随后在全县261个村(社区)全面推行,届时将为推进叙永县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更深入有效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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