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资讯-政府采购信息网

厦门市妇联积极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作者: 发布于:2015-12-28 13:48:45 来源:厦门市妇联
全市妇联系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管理专题培训
全市妇联系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管理专题培训

  12月24日,厦门市妇联举行全市妇联系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管理专题培训。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社工系助理教授、厦门市民政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专家委员会”成员张洋勇作《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和本土经验》讲座。厦门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朱秀敏主持并讲话,来自厦门市妇联、各大系统妇委会负责人、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区街(镇)妇联主席及已实施社工服务项目和拟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的社区代表100余人参加培训。


  厦门市妇联作为厦门市第一批参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试点的群团组织,全市各级妇联主动对接基层妇女群众的需求期盼,积极拓展服务妇女儿童、家庭的社会职能,有序参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试点工作,大大提高了妇联组织服务社会的功能性、实效性。相关工作经验多次得到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王蒙徽书记的肯定。


  厦门市妇联按照王蒙徽、关于“妇联组织要创新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的渠道和方法,积极参与美丽厦门共同缔造,总结妇联组织购买服务的经验做法,在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多做贡献”的肯定和要求以及市委洪碧玲副书记对妇联参与共同缔造和社会治理创新工作所作的具体指示,及时提炼经验做法,适时推广延伸,运用共同缔造理念,切实推动联系服务妇女群众工作与社会治理创新服务相融双赢。主要提下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建立妇女儿童和家庭公共服务项目库。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充分体现活动的群众参与性,举办厦门市首届妇女儿童、家庭社会工作项目征集活动,就如何更好地为厦门市妇女、儿童、老人及家庭提供关爱和服务向社会征集“金点子”,最终评选出12个优秀创意项目,并后续推动项目落地实施。主动加强与民政部门、社会组织等沟通对接力度,围绕妇女儿童、家庭领域的民生需求,深入挖掘、培育可操作性强、有潜力、值得推广的社会服务项目,建立项目库,因地制宜选好试点。


  二是积极推动政府购买服务。联合市民政局开展援助“单亲妈妈”社会工作服务、“同一片蓝天”寄养孤儿关爱服务、“回巢行动”流浪未成年人关爱服务、“真爱旅程”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等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同时,加大对基层妇联组织参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指导力度:积极探索在条件成熟的镇街、社区建设家庭关爱服务中心;推动思明区妇联购买“和合之家-反家庭暴力服务中心”社工项目,指导开展“益暖思明”妇女儿童公益服务创意大赛;推动湖里区妇联购买“婚姻家庭服务中心”社工项目,辖区52个社区实现社工服务100%覆盖;推动海沧区妇联购买“家事辅导中心”社工项目等。在此基础上出台《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妇女儿童和家庭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实施方案》,在现有试点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的基础上,推动将妇女创业就业培训、婚姻家庭调解、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困难妇女儿童群体关爱服务等一批妇女儿童和家庭公共服务项目列入各级政府或有关部门购买清单,积极予以推介购买,链接相关资源帮助项目付诸实施。


  三是探索建立评估机制。探索建立由妇联组织主导的第三方社会评估机制。推荐社会工作、婚姻家庭、性别研究、家庭教育、法律等各类专家进入政府购买服务专项评审委员会,参与标准和规则制定、过程跟踪督导、项目评估等工作。


  四是组织妇联系统社工专业培训和工作交流。与市社工协会合作,持续开展妇联系统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培训,从理论知识到“谁来买、向谁买、买什么、怎么买、怎么管”操作层面,向基层妇联组织和妇女干部系统培训政府购买服务有关知识。组织开展各类交流学习活动,组织基层妇联干部、社会工作服务团队、巾帼志愿者赴台湾地区学习社会治理和服务管理的经验做法,指导各区妇联和基层妇女组织更好地参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切实推动工作常态化、有序化、规范化开展。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