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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芝罘推进明年度政府购买服务事项

作者: 发布于:2015-12-15 17:13:45 来源:烟台晚报
芝罘
芝罘区

  近期,芝罘区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立足区情实际,推进2016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改进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


  区编办会同区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购买服务要求,督导各相关部门、单位,坚持精简节约、优先补充急需岗位的原则,结合自身职责任务,对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确定本部门、单位2016年度需购买的服务事项,提报相关材料。原则上每年度只对因职责任务调整变化,以及新增或临时性、阶段性服务事项需要购买服务的进行范围审核,保证购买服务工作的持续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根据政府职能性质确定,并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包括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性服务、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务、技术性服务和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政府新增或临时性、阶段性的服务事项,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不属于政府职能范围,以及应当由政府直接提供、不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不得向社会力量购买。


  为严控审核流程,严把购买服务关口,区编办成立2个审核小组,按照责任分工,分别对购买项目事项和购买岗位事项进行审核,明确购买服务的实现方式、购买主体、购买事项、服务对象、购买依据等内容要素,把好审核第一道关卡。同时,创新开展实地审核,成立由区编办和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共同组成的实地审核小组,由区编办相关负责人带队,对各部门拟购买的服务项目进行实地审核,实地听取各项目负责人介绍,查看相关依据,研究论证需购买服务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下步,区编办将建立政府购买服务与机构编制管理衔接机制,逐步形成编制保障和购买服务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实现机构编制和政府购买服务的同步调整,从严控制其机构、编制和人员,坚决防止一边购买服务,一边又养人办事“两头占”现象的发生,提高编制使用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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