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漯河养老服务体系日益健全
近年来,漯河市以开展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纳入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为民办实事内容,按照分类指导、梯次推进、培育典型、稳健发展的总体思路,积极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以事业带产业、以产业促事业的养老服务体系日益健全。目前,漯河市共有各类养老机构96所,农村幸福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451所,共有床位12086张。
建立健全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工作机制。漯河市把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由发改、民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2014年7月,漯河市被确定为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后,以改革创新为主要形式,试点工作方案健康、有序推进。
出台并落实好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精神,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意见》等,从制度层面推动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漯河市把对养老服务业的补贴纳入到了各级财政预算,两年投入4000多万元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财政每年列支不低于20万元的专项培训经费,对养老护理员进行免费培训,并对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进行岗位补贴。各县区按照省定“五保”供养标准足额安排资金,将供养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市财政按照每名“五保”对象每天1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将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运行经费纳入县、乡财政预算,县区财政按照每月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按月划拨到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专用账户。为突破养老投入瓶颈的制约,漯河市成立了全国首家国有独资的漯河市养老产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市福利中心、市养老产业综合服务园、城市日间照料中心(社区服务设施)、乡镇敬老院及部分民政公益服务设施的融资和建设,负责中小型养老机构的融资服务,负责养老服务业招商。目前,漯河市已与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等金融机构达成了融资协议。市政府还明确规定,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可以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营利性养老机构采取出让方式供地的参照社会公益事业类(医慈卫)地价进行评估和出让。
统筹发展养老服务业。机构、居家和社区养老协调发展。
漯河市注重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市、县和个别区均建设一座以养老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福利中心,突出引导和扶持社会资金建设养老机构,切实发挥机构养老的支撑作用;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开通了漯河市“12349”居家养老信息服务热线,成立专业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由专业养老护理工作人员,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心理慰藉等服务。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出台了《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意见》,引导各种所有制投资主体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推动形成一批具有知名品牌和较强竞争力的养老机构。推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从2014年起,每年预算400万元,专门用于购买社会化养老服务。建立高龄补贴、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农村“五保”、城市“三无”老人的养老全部由各级政府“兜底”;其他高龄、失能老人的养老问题,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在进行失能老年人情况排查的基础上,对低收入的高龄、失能老人,政府给予高龄津贴、护理补贴。全市4.2万名80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已全部发放高龄补贴。今年,我市百岁老人敬老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500元。
实行养医结合,养医结合的养老机构享受社会办养老机构的优惠扶持政策外,我市还积极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