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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探索花钱买社工服务

作者: 发布于:2015-12-10 11:33:38 来源:南方都市报


  分析指出,现行税制下,适用于服务行业的营业税抑制了服务行业发展的活力。很多公共服务本身属于企业不愿进入的非营利领域,由非营利组织在提供服务,尤其像社区养老、矫正、戒毒、扶贫、心理咨询等,政府对社会组织不应该像企业一样收税。


  同时有数据显示:58%的佛山民间公益组织曾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专业多集中在养老服务、教育服务和就业创业帮扶服务。在2014年初,“在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性住房服务、法律援助服务等领域几乎为零。”目前情况有所改善,但仍待加强。


  建议2:
  尽快细化社会组织的资质标准


  历经多年发展,佛山社会组织发展迅速,但令政府担忧的是,其内部管理还缺乏经验。部分行业协会脱离政府部门领导不久,行政化倾向较重。


  分析直指,某些承接政府职能的社会组织是由原来的事业单位转型而来,由于改革不彻底,仍然保留了半官方组织的色彩。目前政府仅是公布社会组织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却没有公布一个公开的细化标准,具体什么样的服务和职能,需要怎么样的资质才能承接,以及相应的评估考核机制。


  南都记者查阅资料也发现,具体细则多年来仍未更改细化到每一个标准。


  建议3:
  完善第三方评估机制


  政府在与社会组织签署购买服务合同时,虽然也包括了评估与监督内容,但科学性与针对性不足。


  一些行业协会则反映,在购买服务的价格评估上缺少标准、随意性过大,事后对社会组织公共服务水平与质量的评估也失于空泛与粗疏。


  目前佛山基本没有建立独立第三方的评估机制,缺乏完善的监督和评估机制,不排除一些社会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时以次充好,导致公共服务品质下降,使得民众对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公信力下降。此外,现有评估体系对服务对象的意见重视不够,缺少以服务对象为主体的绩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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