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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瓯海全力打造政府“第五张清单”

作者: 发布于:2015-12-10 11:05:13 来源:温州晚报

  日前,瓯海区政府审议通过了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目录第一批名单和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资质的社会组织推荐目录第一批名单,这是该区对供给侧改革在制度层面上的有益探索。


  2014年8月,瓯海区在率全省之先启动县(市、区)级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试点工作,区经信、科技、人社等6个部门向区汽摩配行业协会、区建设行业协会移交25项职能,大大方便了企业,也促进了行业协会发展。在此基础上,该区今年7月将加快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工作、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作为打造政府“第五张清单”来抓,出台了《瓯海区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工作总体方案》、《瓯海区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暂行办法》等,重点抓好竞争机制、保障机制、评估机制、监督机制和长效机制等五大机制的建设,做到循序渐进做好职能转移,真正向老百姓提供更优质、高效、公平、公正的公共服务。


  此次区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工作,由各部门立足实际,按照“政府职能转移、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承接”为原则,将“转身”与“强身”、“瘦身”相结合,把该放的坚决放开,把该管的管住管好,从而使政府部门“放得下”,社会组织“接得起”。其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主体主要是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区服务类等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涉及购买服务项目的承接主体可扩大到其他社会力量。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主体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须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机构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等,以及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主要采取委托、授权、购买服务等方式。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政府履行的辅助性、技术性、服务性等职能应本着方便群众、简化环节、减少成本、公开择优的原则逐步转移给社会组织承担。


  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政府职能转移事项具体内容以及预期达到的绩效目标;实施职能转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政府职能转移事项的工作量预估和资金预算;政府职能转移的方式;对承接政府职能转移主体的条件和工作要求;监督和评估措施;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此次区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目录第一批名单涉及29家政府部门、141项职能,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资质的社会组织推荐目录名单共40家社会组织,其中社会团体29家、民办非企业11家,均为3A级以上社会组织或曾获得区级优秀社会组织称号。

瓯海区
浙江温州瓯海区(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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