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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拱墅区民政构建公共服务金品牌

作者: 发布于:2015-12-07 11:10:15 来源:杭州日报
拱墅
杭州市拱墅区

  今年以来,拱墅区民政局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公述民评”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服务民生、服务中心、服务基层”这一主线,按照构建“大民政、大社区、大服务”要求,在养老服务体系、和谐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发展、社会救助机制、民政公共服务规范提升等工作上实现新的突破。


  关键词 养老服务


  ——84家日间照料中心服务老人


  今年,拱墅区建成投入西一社区、方家塘社区、永庆路社区、台州路社区等20家照料中心。


  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建成照料中心84家,面积近2万平方米。同时,委托杭州市拱墅区元墅综合服务中心、杭州慈爱嘉养老服务中心、拱墅区幸福里综合服务中心等社会组织托管运行照料中心,提升中心实效水平。


  工作人员还专门组织赴成都、上海等地学习考察,学习探索照料中心向微型养老机构转变。今后,将选择和睦街道和睦社区探索实施微型养老机构,依托和睦老人公寓优质的医疗资源,为辖区失能、失智老人提供“喘息服务”,请专业人员去家中照料,或者把老人接到养老院照看,既让家属喘口气,也让老人康复得更好。


  ——“公建民营”机构养老社会化


  “公建民营”项目和睦老人公寓模式,受到老人的欢迎,一年多来,老人公寓入住率已达65%,真正让老人老有所乐。


  今年9月初新建成试运行半山公园养老院,中心总建筑面积为9500平方米,床位462张,总投资达1500万元,目前入住20多人。


  拱墅区还为杭州康久天颐养老院、杭州和睦老人公寓在市老博会搭建宣传推广平台。


  ——政府购买为老服务项目


  今年,拱墅区民政局委托慈爱嘉专业评估公司,依托医疗团队,联合社区工作人员上门对申请服务的905位老人开展评估,截至10月底全区共有5782位老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同时,通过“智慧养老”平台建设,全区10个街道利用该平台,实施社会组织网上派单,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养老服务的“虚拟养老院”。


  推进家电统保进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将政府购买服务中85岁以上老人纳入服务对象,满足老人在家电维修方面的需求。


  ——启用浙江省老年服务产业园


  全省首家老年服务产业园今年5月底开园。


  产业园坐落于拱墅区,以“打造一园七中心,创融养老新智慧”为核心理念,内设老年用品博览交易中心、浙江省96345运营中心、老年用品电商中心、老年服务“产学研”中心、老年康复研究中心、老年健康膳食研究中心、智慧养老运营中心等七个中心。目前,老年用品电商中心与博览交易中心初具规模,与67家企业达成合作协议。


  ——投入近36万为孤寡老人购买保险


  今年,全区累计投入35.97万元,为17984位孤寡(三无、优抚)、失独、高龄等三类老人购买保险。加快老年人优待证办理进度,由原来的30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


  积极开展“爱暖空巢”行动,社工、志愿者等与孤寡、空巢、独居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建立定期的结对帮扶和探望制度“每周上门一次”,每天通过电话等方式来了解、掌握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情况。


  关键词 和谐社区


  ——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联动


  半山街道夏意社区有一批居民的娘家人——“夏意益家”枢纽型社会组织、“益家人社会工作室”、“民情观察团”、“益?家”以及“益?life”系列阵地,都为居民解决难题。


  这些组织由专职社工领办孵化项目,通过集中开展专业培训、分类指导等方式,探索推进社区社会工作室,全区共申报社区社会工作室32个。


  拱墅区还与浙江理工大学建立定期研商合作机制,积极开展全能社工、社工个案评审、社会工作室等方面的培训与指导,扎实推进“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孵化”试点项目,提升社会治理创新水平。


  ——为社区减负增效


  深入街道社区走访调研,及时向上级民政部门反馈基层反映突出的部门任务与社区盖章等问题。开展社工挂职超编清查工作,针对个别单位存在社工超期滞留或少报借用社工人数的现象,及时督促街道予以调整,全面清退超编挂职人员。


  ——94个社区完成公约制定


  截至目前,全区实际运行的94个社区均已完成社区公约制订工作,完成率达100%。全面梳理社区公共服务清单。根据全区实际情况,对社区依法依规履行和协助党委政府工作事项清单进行梳理,共梳理出依法依规履行工作事项39条、依法协助党委政府工作事项40条。


  ——打造“全能社工”提高队伍能力


  今年,为加强社工队伍,拱墅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75名,其中面向退伍军人及随军家属(配偶)定向招聘7名,在招聘过程中,局纪检组全程监督,保障了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其中,上塘街道善贤社区、康桥街道康桥社区为试点,依托智慧系统,积极开展“综合服务岗”,探索“全能社工”模式。


  这包括,组织挑选社工,参加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骨干培训班及全市社会工作高端人才(督导)研修班;指导街道科学制定2015年度社工培训计划。通过组织社会工作培训、社工个案评审、职业水平资格申报等,不断提升社区工作者队伍综合素质。目前,全区共有持证社工565人(其中中级193人),占社工总数的43.00%。


  关键词 社会组织


  ——出台政策扶持社会组织


  在《拱墅区加快推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实施意见》等系列政策文件基础上,修订完善《拱墅区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出台《进一步简化手续加快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办法(试行)》,切实降低社会组织登记准入门槛,助推社区社会组织发展。


  2014年以来,共奖励、扶持社会组织74家,累计扶持资金达182.5万元。2015年全区新增社会组织共55家,其中社会团体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9家。


  ——建成8家枢纽型社会组织


  目前,拱墅区有8家枢纽型社会组织,初步形成区、街道、社区三级社会组织的孵化(服务)网络。


  通过成立拱墅区社会组织管理中心党总支,大力打造“三化”(品牌化、公益化、专业化)服务型社会组织党建品牌,促进入驻社会组织党建和业务工作能力双提高,实现政府管理与社会组织、社会成员之间的良性互动。比如,杭州詹氏中医骨伤医院、杭州和睦医院、杭州市拱墅区爱心老年之家3家单位被命名为杭州市第一批成长型品牌社会组织称号。


  ——累计下发扶持资金超80万元


  开展拱墅区第二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活动,截至目前,共征集公益项目50个。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定期跟踪评估首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活动14个获资助项目绩效。着力强化专项资金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机制,截至目前,共奖励、扶持社会组织24家,累计扶持资金达82.50万元。


  关键词 社会救助


  ——7个管理部门10个街道救助信息共享


  通过“拱墅区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平台二期工程”,拱墅区总工会、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残联、区司法局、区计生局7个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及区属10个街道之间的困难救助信息共享,为各部门、街道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提供切实的依据和参考,有效避免出现重复救助、多头救助等问题,提升社会救助的总体绩效。


  ——社会救助审批权力下放


  积极探索区慈善临时救助、区级困难家庭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救助、因病致贫低收入边缘家庭生活补贴救助等审批权限下放工作。


  比如,将区慈善临时救助、区级困难家庭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救助、因病致贫低收入边缘家庭生活补贴救助的审批权限下放到街道,减少审批环节,既减轻基层负担,又让困难群众能够更加及时地得到救助,提高救助工作的水平。


  进一步扩大区困难救助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参与范围,不断完善困难救助联审联批工作机制。实现区属各有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与基层街道之间的救助信息共享,有效地避免重复救助、多重救助和遗漏救助的情况发生,提高社会救助的整体绩效,确保困难救助工作的公平和公正,打造“阳光救助”。


  ——为低保困难家庭垫付住院押金70多万


  继续全面推进困难家庭“助医绿色通道”,实施以来,为600多人次低保困难家庭成员垫付住院押金70多万元。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救助,累计发放各类救助金2807.68万元,受益困难群众5.37万人次。


  关键词 公共服务


  ——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升效能


  截至目前,共办理门牌证14256余本,申报命名道路10条、小区11个;积极推进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继续加强旧小区门牌整治。受理社会组织登记43家,其中民办非企业单位38家,社会团体5家;集中安排163家社会组织参加2014年年检工作,有序推进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婚姻登记窗口服务完善规范


  近年来,拱墅区婚姻登记处进一步建立健全婚姻登记处政务公开制度,将婚姻登记条件、程序和流程上墙,方便前来办理婚姻登记群众。


  同时,开通现场预约、网上预约平台,婚姻当事人可以提前预约,合理安排时间。


  今年,已办理结婚登记2218对,离婚登记783对;补发结婚离婚证815本,配合实施优生“两免”工作,发放《婚育指南》1973份,顺利完成“5?20”、“11?11”等特殊日期结婚登记高峰工作。


  ——各项政策服务实施依法开展


  累计为优抚对象、企业复退军人发放春节慰问金185.40万元,发放义务兵优待金308.70万元,发放在乡老复退、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费合计3.50万元。牵头组织“清明”祭扫服务管理协调。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力度,排查隐患49处,逐步整改到位。依法办理收养登记2件。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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