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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石城森林“三防”项目由政府“埋单”

作者: 发布于:2015-11-19 13:29:40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日前,江西省石城县下发《关于森林“三防”补助项目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启动村级森林“三防”工作补助资金实行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


  石城县委、县政府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探索村级森林“三防”工作新机制,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乱砍滥伐、森林病虫害的发生,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通知》规定,全县10个乡镇为实施区域,各乡镇政府为购买主体,民间组织、合作社、村委会、自然人为承接主体。承接主体要为购买主体提供森林“三防”服务,承担辖区内的野生动植物保护、乱砍滥伐和病虫害信息报告、防火宣传、巡山护林、火源巡查、火情报告、火灾扑救、协查火灾案件等服务。


  石城县采取管理和考核并举的方式推进试点工作,由购买主体通过择优选择的方式确定承接主体并签订服务协议,由承接主体聘请护林人员,签订管护合同,明确管护责任和报酬,并对护林人员进行管理。石城县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对购买主体进行指导和考核,“三防”补助以森林防火为主进行资金补助。县财政根据各乡镇山地面积,按每亩1元的标准,根据考核得分给予补助。石城县还实行奖优罚劣制度,对发生森林火灾的,除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外,严格按森林防火责任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年内未发生森林火灾的和未发生破坏森林资源重大案件的村,按重点林业村奖2000元、非重点林业村奖10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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