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2012年部门预算公布
更多 第一部分 国家知识产权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组织协调全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开展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二)承担规范专利管理基本秩序的责任。拟订专利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草案,拟订和实施专利管理工作的政策和制度,拟订规范专利技术交易的政策措施,指导地方处理、调解侵犯专利的纠纷案件以及查处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和冒充专利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
(三)拟订知识产权涉外工作的政策。研究国外知识产权发展动态。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按分工开展对外知识产权谈判。开展专利工作的国际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
(四)拟订全国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制订专利工作计划,审批专项工作规划,负责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专利信息的传播利用,承担专利统计工作。
(五)制订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确权判断标准,指定管理确权的机构。制订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侵权判断标准。制定专利代理中介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
(六)组织开展专利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按规定组织制定有关知识产权的教育与培训工作规划。
(七)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国家知识产权局201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国家知识产权局本级
2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本级
3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
4
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
5
中国知识产权报社
6
知识产权出版社
7
中国专利信息中心
8
国家知识产权局机关服务中心
9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
10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
11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
12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13
中国专利保护协会
14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
第二部分 国家知识产权局2012年部门预算表
国家知识产权局2012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国家知识产权局201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国家知识产权局2012年公共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国家知识产权局2012年公共预算收入455035.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19855.82万元,占70.29%;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28617万元,占28.27%,主要是自收自支单位开展工作取得的收入;其他收入3007万元,占0.66%,包括所属社团收入和部分单位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525万元,占0.12%;上年结转3030.47万元,占0.66%。
国家知识产权局2012年公共预算支出455035.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040.22万元,占12.53%;项目支出269378.07万元,占59.2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128617万元,占28.27%。
二、关于国家知识产权局2012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国家知识产权局2012年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319855.82万元,比2011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32316.64万元,增长11.24%。具体说明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科目。2012年预算数为311059.86万元,比2011年执行数增加36116.8万元,增长13.14%。主要原因是专利事业快速发展,预算需求增加。
(二)“外交”科目。2012年预算数为300万元(全部为国际组织会费预算),比2011年执行数增加15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11年预算安排263.38万元,其中使用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13.38万元。
(三)“文化体育与传媒”科目。2012年预算数为零,2011年预算执行中一次性追加直属单位——知识产权出版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985万元。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2012年预算数为2315.96万元,比2011年执行数减少458.16万元,下降16.52%。主要原因是2011年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安排补发了以前年度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科目。2012年预算数为6180万元,比2011年执行数减少2507万元,下降28.86%。主要原因是2012年预算安排使用了上年结转资金194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知识产权事务:指国家知识产权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专利审查以及知识产权管理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二、执行数:《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中的执行数(2011年)是当年财政拨款数加当年国库集中支付结余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