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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发布2011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

作者: 发布于:2015-06-29 09:05:24 来源: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国家遏制通胀、保障民生、调整结构、实现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一年。我市政府采购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监管、科学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和监督机制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服务水平和队伍素质,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功能导向作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技术进步,努力开创我市政府采购工作新局面。


  一、继续完善政府采购法规制度体系建设


  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强化监管手段,健全和完善以政府采购法为核心的法规制度体系和监督机制,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不断增强各项法规制度的执行力。


  (一)立足发展形势,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以扩大采购范围和规模为出发点,进一步优化采购品目结构,科学制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以加强数据统计为基础,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信息统计考核评比制度;以强化政策功能为重点,充分发挥导向作用,提出我市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积极推进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首购、订购工作的落实;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适时出台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为目标,通过查找诚信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供货商诚信管理办法。


  (二)落实相关责任,完善监督机制建设。要针对按采购活动当事人划分的五方面监督对象和按采购程序划分的十个监督环节,明确相关责任,形成流程上环环相扣、管理上内外结合的防控体系,不断推进政府采购监督长效机制的建设和发展。


  (三)继续狠抓制度落实,增强执行力。围绕2010年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专项检查中暴露出的问题,认真查找制度建设和贯彻落实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从扩大政策法规受众范围入手,通过宣传培训、监督检查以及考核评估等手段,切实提高采购当事人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自觉性和强制性。要强化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约束,加强采购计划与实际执行数据的对比分析,实现预算、计划和执行的有效衔接,对于无计划的政府采购项目,各采购代理机构坚决不得受理,积极推进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完整性,切实增强采购计划的严肃性和时效性。要规范进口产品审核程序,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改进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方法,确定审核时限,缩短审核时间,提高审核效率。要强化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的监督考核,增强集中采购目录执行的严肃性,坚决杜绝将集中采购项目委托社会代理机构组织实施情况的发生。


  同时,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电子档案备案制度。组织开展对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信息公告、采购合同备案等环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规范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政府采购管理程序。加强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单位的跟踪检查。


  二、进一步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要通过加强标准化建设,不断推进政府采购的精细化管理,实现政府采购的规范发展。


  (一)研究制定采购文档编制规范完善和制定采购文档编制规范。继续深入开展招标文件范本研究制定工作,扩大招标文件模板编制范围,在全市建立起内容相对统一的、要求相对一致的评标标准和评审方法,实现全市范围内的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规范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


  (二)统一和规范采购文书格式。从信息发布、开标评标、合同验收等环节入手,研究制定和完善一系列内容完整、逻辑严谨、格式规范的采购业务常用文书,统一各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范使用,促进提高标准化管理和各采购代理机构整体基础工作水平的提高。


  (三)完善合同验收报告文本内容。在继续推行大型、复杂项目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验收的工作机制基础上,重点加强对采购人自行验收项目的监督管理,严格采购人自行验收程序,完善自行验收报告文本内容,保障验收质量,强化自行验收责任的落实和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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