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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贾康:推进政府采购改革的关键是完善机制

作者: 发布于:2015-06-25 15:26:02 来源: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 摄影/刘燕


  日前,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北京铁道大厦举行的记者会上表示,政府采购改革不是独立的系统,必须在通盘考虑的前提下,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改革协调配合开展。当前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关键是完善政府采购机制。


  会后,《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就相关问题对其进行了进一步的采访。


  制度仍显粗放 深化改革势在必行


  今年2月,贾康在一次研讨会上公布了200多页的《中国公共财政管理研究报告2010》(以下简称《报告》),这份报告基于对全国30个省区、市(县)发出的1000份调研问卷分析得出,全面反映了当前财政改革推进的状况与矛盾。


  据了解,《报告》以调研为基础,对当前各地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得出了以下结论:“从具体的预算编制管理、国库支付管理等15类财政管理分类指标指数来看,国库支付和执行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财政信息化建设等表现良好,表明总体上在这些领域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100%的样本单位建立了完整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管理与考核制度。”“政府采购中以财政内部和审计监督为主,供应商数据建设不足,专家库建设较好,大部分都实现了管采分离,货物和工程类采购比例高。服务类采购比例低,国内采购占绝对主导地位,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比例高,面向高技术采购比例较低,节支率显着。”


  对于这样一份评价中肯的《报告》,贾康表示,政府采购是对财政监督的一种强化,就现状来看,制度优势明显却仍存在粗放的特点。比如,具体操作不规范引起了一些为社会各界所诟病的机制扭曲等。


  改革的最大阻力来自既得利益


  贾康表示,推动机制完善的最大障碍是既得利益,“要完善政府采购机制,就要冲破既得利益的障碍”。


  受既得利益驱动,政府采购在实践中表面上确实是集中采购,但实际上仍走分散采购的老路,《政府采购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初衷没有得到落实,政府采购成了有些人口中的变“分散腐败”为“集中腐败”。


  贾康表示,既然要改革,就必然涉及既得利益,这就要考虑怎样有效地、以各方都能接受的方式化解利益矛盾。这是政府采购改革面临的最具实质性的问题之一。他认为,政府采购是不是变“分散腐败”为“集中腐败”,就要看“集中”以后机制发生了怎样的变化,这是关键。在他看来,整个集中采购最有价值的地方,就是形成一套透明、有效的,能够趋向公开、公平、公正,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抑制腐败,有效地体现政府调控意图的新机制。


  改革的焦点与关键是选择怎样的思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必须有一些具体的、从机制和制度上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既然要把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作为一个大方向推行下去,既然合理的政府采购制度安排必然要超越既得利益界限,那么,今后遇到的实质性问题就是如何有理、有利、有节地冲破既得利益的障碍,形成综合改革不可逆转的势头。


  跨越障碍有赖于全方位监管


  《报告》显示,政府采购管理表现良好。贾康认为,在管理良好的基础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应完善政府采购全方位的监管体系。


  他认为,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外,各种社会监督力量如社会公众、媒体、人大、政协、专家等,在政府采购过程中都应扮演重要角色,从不同的层面反映问题:社会公众和媒体可以侧重于从微观层面和现实案例发现问题,社会独立机构可以从中观视野和技术层面发现问题,而人大、政协、专家监督则更多地从宏观、中观、微观贯通的视野发现问题。这样逐步形成从内到外,从微观到宏观全方位、全景式、全程化监督体系,从而确保政府采购从实践到制度的不断完善。


  政府采购信息报2011年3月11日第1151期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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