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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采购评分办法用哪种最合适

作者: 发布于:2015-06-25 13:10:29 来源:


  其次在评标中增加样品评审,也就是通常所言的暗标评审。在明标评审时,由于专家凭投标书来评标,对于标书内容的真伪事实上是无法考证的,评审很容易沦为 “纸上谈兵”,这样无疑增加了采购风险。评标专家李继光表示,招标文件中投标商在文字层面的应答往往会不切实际,毕竟有些因素无法进行检验。这样看来,评标务必要摆样品评审,暗标评审比重适当加大后,相应地压缩了价格分的比重。最后在评审后封样,结合投标文件中的应答与最终检测时候的成品进行比对,这样可以有利地遏制最低价中标供应商的不诚信行为。


  不过如果要求厂商提供样品与投标厂商的加工时间有关系,因而采购单位要预留出足够长的时间。同时是否进行样品评审也会依据项目的大小来确定。有的地方政府采购中心在针对几十万元左右的家具项目时,为节约成本,不再要求提供样品,而是要求提供原材料、五金配件等小样作为评标和验收之用。


  保证一项家具采购项目完美收官的最后一道关口是验收。对家具成品进行的破坏性检测报告合格与否能够最终证明投标供应商是否是低价竞标、偷工减料的有力依据。为了让综合评分法发挥到最好的效果,有的采购中心计划与质监部门达成战略合作,让质监部门参与到评标、验收、抽检中来,在样品评标中提供样品的检测报告,成品验收时提供成品的检测报告,根据检测报告来验证供应商的投标承诺,最终形成对采购结果的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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