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采购评分办法用哪种最合适
编者按 从饱受争议的最低评标价法和曾经使用的平均价格法,再到综合评分法,以及在综合评分法中价格分如何计算等,家具政府采购项目都有过尝试。围绕家具政府采购项目评分办法的研究和探讨不一而足。2007年,《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综合评分法价格评审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这一规定至今在业界都有不少争议。
究竟哪种评分方法更符合目前家具采购的现状?工程招标中使用的平均价格法为何在家具项目中应用越来越少?企业招标采购或者部分地方采用的两阶段评标法有哪些优劣?家具采购项目使用最广泛的综合评分法需要从哪些地方改进等等,推动整个项目的顺利完成。不仅在于评标办法的科学性,更应该在家具采购每个环节把好关。
家具项目评标单凭评标文件很难真实和全面地反映出供应商的实力。 摄影/贾静龙
综合评审应用广泛 美中有不足
“目前综合评分法是比较适合家具采购项目评标的一种方法。”某采购中心负责人表示。
“综合评分法中价格分的评标基准价设置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时,投标报价最低的得分最高,这是不合理的,投标厂家一般会全部应答甚至会高于招标文件要求应答,技术分、商务分的作用减少,而价格分在增大,某种程度上成为最低价中标!”某评标专家这样表示。
“综合评分法的价格计算方法应该借鉴平均价格法,设定一个价格的平均值,高于或者低于平均值的价格都要扣分,”某企业人士表示。
目前,综合评分法和有效最低价法是家具政府采购项目中应用最多的两种评标方法,其中综合评分法应用最为广泛。但是由于家具技术、设备工艺等的复杂性,综合评分法依然存在一些缺陷,导致了企业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中不积极,甚至放弃政府采购市场这块巨大的蛋糕。
适用家具政府采购
家具种类多,采购人对于家具的采购需求多种多样,不同的工作环境、性质,不同的审美趋向,不同的经济条件等都会形成不同的家具采购需求,因而,家具采购也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管立新表示,在家具采购中,家具的规格、基本的外观、使用功能等方面是确定的,但是原材料、生产工艺等很多都是不确定的。为保证采购到满意的产品,综合评分法较好。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调查了解到,目前,中共中央直属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中直采购中心”)、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等地在家具项目采购评标办法中都采用综合评分法。
所谓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主要关注的不仅有价格、还有技术工艺、财务状况、企业信誉、业绩、服务能力、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以上各种因素的比重或者权值等。评标时,评标专家对每个评分因素打分后汇总出投标人的总得分。一般,价格分值占比30%~60%;服务分值占比10%~30%,
在家具政府采购项目中,综合评分法受到了采购中心的普遍认同。参考国采中心操作的多数家具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发现,把对供应商技术和信誉资质的考核分列为明标和暗标,同时加价格部分。一般明标部分分值为40分,包括注册资金、资质证明、业绩、金融资信、检测报告、售后服务、设备工艺,暗标分值(有时为样品暗标评审)为30分,包括家具配置方案、产品工艺、整体性能、五金件以及原材料等。价格分值为30分。
各地采购中心家具项目负责人表示,相比有效最低价法和性价比法,综合评分法是比较适合家具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目前各地家具采购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分为三大部分:技术、服务和价格。[详细]
平均价格法与法冲突 无缘家具采购
目前,有企业人士提出,家具行业标准缺乏,行业门槛较低,存在恶性竞争的情况,家具采购应该实施平均价格法,即在所有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计算出平均值为基准价,高于或者低于基准价的都要进行扣分。但是将平均价格法引入家具采购的想法立即受到政府采购领域人士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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