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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荣祥:进口产品须明确定义

作者:文字整理/童超 发布于:2015-01-26 17:21:3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万荣祥:进口产品须明确定义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招标处处长万荣祥发言摘要

A20-万荣祥

  我们国家一直在大力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打击侵权盗版软件。从信息安全角度来说,政府采购软件产品不光要实现正版化,更重要的是要实现国产化。在实际采购过程中,尤其是关系到核心应用的软件,应当优先考虑国产产品。

  2014年海关总署IT产品的采购总额大概在11亿元左右,其中60%的份额是用于采购计算机打印机办公设备,工具型的专用软件和信息安全产品的采购量也比较大。虽然我们在采购中尽量满足国产化要求,但国产软件在技术上仍有欠缺。国内现在有一些规模比较大的IT企业,在硬件设备方面做的不错,但也仍然要努力推动国产软件的发展。

  海关总署每次招标都会明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根据财政部的解释,进口产品是指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进入中国境内的产品。那软件产品应该如何界定?比如微软等国外厂商的软件产品,可以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研发生产,并不需要经过报关,这种产品到底是中国产品还是进口产品?进口软件的界定需要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具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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