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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家支持新能源车各有各招

作者:高志远 梁静 发布于:2015-01-05 11:12:4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编者按 新能源汽车能够减少空气污染和缓解能源短缺。在全球提倡环保的前提下,新能源汽车产业必将成为未来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方向。目前,我国已经重视并加大力度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地位在国内也大幅度提升,日益得到国家政府高层的关注。国外也不例外,目前看来,以美国为代表的汽车技术领先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势头较好。美、日、英等发达国家政府采购在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方面成效显著,经验成熟。因此,列出以下几个国家在政府采购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经验及启示。

    发挥政府采购示范作用 发达国家支持新能源车

    美国:美国是能源消耗大国,2013年日均原油进口量为770万桶。为了确保国家能源安全,降低对外部石油的消费依赖程度,确保美国在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全球领先地位,美国政府通过立法支持新能源汽车技术发展,并将政府采购作为支持新能源汽车的重要手段。

    一是建立法律法规,明确新能源汽车发展方向。《2005 年国家能源政策法案》、《2007 年可再生燃料、消费者保护和能源效率法案》等法案,实际上已经将能源汽车技术发展纳入美国国家能源战略发展规划。美国总统奥巴马上台后积极推动新能源的发展。2009年2月,奥巴马签署的《美国复苏与再投资法案》,明确混合动力汽车的发展目标是到2015年销量达到100万辆。2009年6月通过了《清洁能源和安全法》,规定到2020年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投资达到200亿美元。

    二是设立财税等资金支持政策。美国政府通过减税、补贴消费者等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和应用。一方面通过税收优惠、允许使用专用车道、免费停车等政策,降低新能源汽车购买和使用成本,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如2004年,美国国会通过《2005年美国新能源法案》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减税,金额为超过同类型燃油车金额的50%及以上。另一方面是实行税收减免和政府补贴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还设立了总量为250亿美元的基金,通过低息贷款方式,大力支持厂商对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和生产。

    三是着力发挥政府采购示范作用。为了鼓励政府部门采购新能源汽车,美国政府设立了竞争性的资助项目,支持30个不同地区的先进车辆示范工作,该项目由清洁城市计划负责执行,资助对象主要为州和地方政府部门,资助范围包括购买代用燃料汽车(含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限于中、重型车)、燃料电池汽车和超低硫的重型柴油车;建设燃料加注基础设施;车辆、基础设施和设备的运行和维护。

    与此同时,美国政府开始大量采购纯电动车,2011年5月,采购第一批纯电动汽车,为联邦政府公用车队购置116辆新能源汽车,被分配到美国5大城市20个部门,并在相应地区建设了联邦政府充电基础设施。另外,奥巴马政府要求,2015年开始,联邦政府将仅采购纯电动、混合动力或其他新能源汽车作为政府用车,目前,美国政府用车的数量约为60万辆。

    日本:一是制定法律。2000年,制定了《有关推进国家机构等部门采购环保物品等的法律》,该法律的目的在于推进国家机构等公共部门率先采购环保物品,其中新能源汽车在满足一定标准时被列入优先采购之列。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日本作为一个能源高度稀缺的国家,在节能环保方面极度重视对国民的宣传教育。早在1979年,日本就制定了《节能法》,从政府到汽车企业,从行业协会到民众,越来越多的人将节能、使用可再生能源视为理所当然的一种生活方式。

    英国:一是设立专项财政补贴。2010年英国政府发布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细则,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额度达到售价的25%。二是完善配套设施建设。2010年启动了充电站补助项目"插电区域",在试点区域设立11000个充电桩。

    法国:早在1995年就已经制定了支持纯电动汽车发展的补贴政策,每位购买电动汽车的消费者可获得1.5万法郎的补贴。于2008年又推出了"新车置换"优惠,每位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最多可获得5000欧元的补贴。

    德国:柏林市政府2009年宣布,免费提供土地用于在市区繁华地段建立至少550个汽车充电站。德国政府根据出台的《国家电动车发展计划》,通过不同机构推动高效汽车充电网络的建立。

    此外,2008年10月,欧洲议会通过议案鼓励清洁汽车的发展,该议案要求欧洲公共部门和客运企业在进行车辆采购时,将新能源汽车列入筛选范围。

    借鉴成功经验 加大新能源车采购执行力

    思考发达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汲取政府采购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成功经验,将有助于落实我国通过政府采购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从上述国家的作法中可以找到一些共同点:一是建立法律法规,制定整体发展战略和规划以及的财税优惠政策,以促进消费者购买;二是重视新能源汽车的配套设施建设,弥补其劣势;三是注重公务车采购大力向新能源汽车倾斜,并加大对节能环保和新能源汽车宣传推广力度大。这些经验对于解决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中的问题,促进整个行业的产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是进一步修订有关新能源车采购法规,提升采购比例,强化采购执行力。建议效仿美日等国,公务车采购大力向新能源汽车倾斜,对能够满足公务使用要求的新能源汽车优先采购,以引领带动促进新能源汽车企业的发展。比如,2013年9月,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其中对新增公务车做出要求,新能源车比例不得低于30%。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公务用车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支持,在大中城市或者示范区域,政府机关、公共机构等领域车辆采购要向新能源汽车倾斜,逐步提高新增或更新的车辆中的新能源汽车比例,为全社会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在我国公共交通领域推广纯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

    二是进一步加大购车补贴和汽车消费相关税收减免力度,完善新能源车配套措施。与美日欧等国相比,我国政府对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财政补贴和优惠政策略显不足,要进一步加大购车贷款贴息,提高使用便利性,增强民众对新能源汽车的消费意愿。鉴于此,一是建议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方式改为差价补贴方式,即以购买的新能源汽车与同类型燃油车成本差额为基准,按一定比例进行补贴;二是建议将新能源汽车购车贷款改为贴息贷款,降低购车成本;三是建议为新能源汽车的使用实行灵活的便利政策,如高速路收费减免、城市内免费停车等优惠政策。四是加强新能源汽车相关配套设施和场站的设置,破解汽车生产企业基础设施(含配套设施)建设滞后瓶颈问题。

    三是进一步加大加强新能源汽车宣传和教育,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在宣传教育方面日本启动较早,而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起步较晚,加之受传统汽车文化的影响,国内新能源汽车消费基础薄弱。可借鉴日欧等先行经验,政府部门联合汽车企业、教育机构、研究所及新闻媒体等单位,通过举办新能源汽车技术展览、引入新能源相关课程、进行新能源汽车竞赛等多样化活动,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基础知识的普及,提升消费者的购买意愿,最终形成市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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