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开招标数额提至80万
河南省财政厅日前印发《河南省省级2015年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货物或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80万元以上(含)的政府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与2014年相比,《通知》明确指出,2015年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由去年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由一次性达到50万元(含)以上的提高到80万元(含)以上的,而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规模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之外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只要单项(次)预算金额10万元(含)以上的,都要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为进一步明细政府采购品目,新目录还增加了租赁服务、图书、制服等品目,以防止采购品目涵盖范围过大过宽、产品范围指向不清晰,造成预算编制不详尽、品目不明确等问题。
此外,《通知》要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实行服务定点和协议供货采购的项目,按照《河南省省直政府采购服务定点、协议供货管理办法》执行。
《通知》强调,采购项目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实施采购,采购人不可以将项目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但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采购人要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省财政厅的批准。
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通知》规定,采购人在采购活动中,要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扶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依法面向中小企业实施优先采购和定向采购,提高绿色环保产品采购意识,严格执行节能、环保、绿色产品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政策。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的,要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办理进口产品审核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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