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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长岭:第三方应全程介入家具采购

作者:阎建芳 发布于:2011-02-28 16:30:3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编者按 政府家具采购事业起步于2003年,那时候,除了一部《政府采购法》家具采购没有可以参考的任何资料和案例,一切都需要与家具采购有关的各方去摸索、去实践。翌年,朱长岭就任中国家具协会副理事长,这时办公家具产业逐渐蓬勃兴盛,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市场越来越多,竞争愈发激烈,推行一套成熟、完善的政府家具采购程序的呼声渐高。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朱长岭先生在关注办公家具发展的同时,将目光落在了政府家具采购事业上,不久他成为本报的第一位家具采购顾问,他从家具产业特点出发,开始思考和探讨政府家具采购各种程序的科学性与合理性:评标中最优性价比法、综合评分法适合家具采购吗?为何使用了各种验收检测方法,甲方仍然不满意采购结果?全程引进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究竟可以解决哪些问题?在家具大国向家具强国迈进的路上我们还需要作怎样的努力?

  因此,本报特别推出中国家具协会理事长论政府家具采购专题报道,与读者共飨,在明确所处的家具产业背景的基础上,以期读者对政府家具采购具有更深刻的认识。

中国家具协会理事长 朱长岭 摄影/阎建芳

  采购人专业性的缺乏、家具行业系列繁多的技术规格、难以确定的家具价格等等因素给家具招标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比如实际招标中,由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同,价格差异大,好的产品优势不一定能够在政府采购竞争中体现出来,甚至有可能采购人多花了钱买到的却是价值更低的产品。

  面对目前政府家具采购存在的种种问题,近日,中国家具协会理事长朱长岭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专访,他从回顾中国家协的工作谈起,系统地阐述了政府办公家具采购存在的种种弊端,提出解决这些弊端的途径在于“家具采购需要技术单位做支撑,政府采购应该引进第三方家具技术服务机构,让他们全程积极参与到政府家具采购过程中”。

  最优性价比法不适于家具采购

  “同质同量的标准下,价格最低者中标的方法并不适用于家具采购。” 朱长岭理事长表示,家具技术规格变化大,产品系列繁多以及工艺千差万别等使得家具市场价格弹性大,因而不适用此类评标方法。

  近年来家具的标准化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但是构成家具成品价格的不可控因素占比重依然很大。目前家具的式样、标准、技术规格还很难实现统一,同一种材料和同一品牌配件中存在不同的级别或档次,家具设计的费用也缺乏量化的标准,导致家具的价格很难确定。

  事实上,家具产品优劣不仅与材料、设计分不开,产品本身的质量对设备和工艺的依赖性很强,即使是同样技术规格的产品,由于使用的设备和工艺不同,不同供应商生产出的实物产品和提供的价格也会有很大差别,这些不同往往难以通过直观的方式进行鉴别,因而想在同等质量情况下,选出最优性价比的产品就很难。

  朱长岭理事长表示:“比如我们招标文件中常常要求使用海福乐配件,但是海福乐的配件价格有高、中、低三个档次,供应商在投标时就很容易报出不同的价格,甲方可能会倾向于低价中标,但事实上低价投标供应商使用的是低档海福乐配件。”

  采购方应走出“需求模仿”阶段

  “目前政府办公家具采购甲方处于‘需求模仿’阶段,因而办公家具采购方应该努力做到需求合理化。”朱长岭理事长表示,甲方(采购方)的需求模仿,很容易导致预算资金不能够真正发挥其作用。

  办公家具采购工作经过8年的探索发展,从合理制定家具采购预算到招标程序规范化操作两方面都获得了较大的进步,但是对于采购人而言,其对家具的真正需求点在哪里、如何提出合理的需求等问题并没有明确的认识。某采购单位的家具采购负责人就曾对记者表示,对采购人而言,办公家具的采购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不知道如何提出技术需求。

  按照家具采购的程序,采购人提出采购需求,由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如各地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招标公告并进行公开招标,但是由于采购人没有家具设计知识或者不熟悉行业,在需求制定中就很难做到精准而合理,这样很容易导致两种结果,一种是由于需求制定不合理,影响了采购效果;另一种则是为改进需求而求助家具供应商,这就很容易被供应商牵着鼻子走。

  “需求模仿的另一个结果很可能导致政府采购一方侵权,由于甲方无法提出采购需求,那么采购需求从哪里来?事实上,很多是直接或者间接来自企业,特别是直接来自企业时,采购方会涉及侵权,如何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又成为问题。”朱长岭表示,如果能由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专门制定采购需求就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个难题。

  采购人验收难以发现问题

  严格的检测验收一直被认为是保证家具采购高质量完成的重要手段。各地政府采购中心在招标合同中明确规定,家具在生产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通知采购人到现场进行检测和监督,在组装出厂时也应邀请采购人对成品进行验收。这种方法将家具的生产过程检测和成品检测相结合,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供应商的不诚信行为,保证采购质量。

  但是有供应商反映,采购人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即使亲自到现场进行检测也无法真正识别出材料的优劣与真假,对于很多不守诚信的供应商偷梁换柱的现象依然会出现。

  “甲方验收耗时耗力,却不一定能真正发现出问题,亲到现场检测,眼见未必为实。”朱长岭表示,有的产品质量通过直观的方式难以鉴别,而需要借助一些专用的设备进行检测。因而家具检测如果交由采购人来完成是不可能的,政府采购应该邀请专门的检测机构进行验收,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引进第三方家具技术服务机构

  家具采购引进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并不是一个新鲜话题。2008年奥运会家具采购项目招标中,北京市家具质量检测站作为项目招标的技术服务机构,为奥运会家具采购提供全程技术支持。

  此外,由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在多个家具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采购人将委托第三方进行全过程监控,采购人将进行不多于两次全面抽检,并公布检查结果”等条款,因而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过程检测和验收检测已经在政府采购中应用,但是并不广泛,采购人也只是就个别项目进行委托验收,很多项目仅是采购方检测,实际上采购人不去检测的现象不在少数。

  朱长岭表示:“政府家具采购应该引进第三方监理,甚至承担比监理更广泛的职责,而不单单是停留在检测验收的环节,比如应该从采购单位需要买家具开始,参与到方案设计、需求分析、价格调研、过程质量检测、专业验收等全部过程中来,为甲方提供全方位服务,保证项目最后的实施效果。”

  引进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提供全程服务在某种意义上导致了家具采购全过程专业顾问角色的诞生,它强调的不仅仅是在家具生产过程和验收环节中,而是由采购人欲采购家具开始,该机构就开始从需求调研、家具设计到基材、涂料、胶黏剂、五金、生产工艺再到验收等全过程,这就解决了采购人由于专业知识缺乏带来的种种弊端,既可以保证家具采购的效果,又可以体现出严谨而专业的水准。

  现场实录

  观点一:

  政府采购应该摒弃“用最少的钱买到最大价值的产品”的观念,采购方应该具有常识;还有另一句叫“物有所值”,不应该心存侥幸,一味强调低价高质,认为用最少的钱就可以买到价值更大的产品,实际往往是花了很多的钱却买到了价值更低的产品。

  观点二:

  政府家具采购标书中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各种检测报告存在滞后性,这些原材料、油漆、黏合剂、五金件等的检测报告只说明了以往该厂生产的家具是合格的,不能证明即将采购到的家具检测也是合格的。也就是说,检测报告只能证明以往的资历,不能证明现在或者以后的生产能力。

  观点三:

  采购人需求模仿的另一个结果很可能导致政府采购一方侵权,由于甲方无法提出采购需求,那么采购需求从哪里来?事实上,很多是直接或者间接来自企业,特别是直接来自企业时,采购方会涉及侵权,如何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又成为问题。

  记者手记

  是长者 更是实干家

  在记者眼里,朱长岭理事长真正了解的不仅仅是他所处的家具行业,而是对人才、对市场规则、政治等诸多问题的深刻理解,这些理解与感悟使得他看待中国家具产业和发展、政府家具采购事业时拥有了高屋建瓴的视角。这样看问题的角度让他在面对产业的各方力量时都可以清晰地理出其中的头绪,对每一个求教的企业或者个人都可以指出方向并进行指导。

  升任中国家具协会理事长后,朱长岭先生依然是一贯的热情和蔼,打招呼邀你落座,亲切地交谈,恰似一位随和的长者:“我遗憾我青年的时候没有一位可以指导我的老师,所以我现在乐意做年轻人的老师,愿意看到年轻人的成长。”

  近距离地观察与交流后,我们看到他更是一个真实、热诚的实干家。他遵循市场准则,善于站在产业各方的立场上思考问题。就企业而言,他把握“以销售和利润为导向”的企业经营法则,巧妙地联合各种力量推动企业发展壮大;就政府家具采购事业而言,他对采购方的需求、采购中心的地位以及第三方技术机构和评标专家的作用都有着系统而深刻的认识,最后形成“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应该全面介入家具采购”的观点;此外,他甚至还毫不客气地指出了家具采购招标程序中存在的弊端。

  已近花甲之年的朱长岭理事长看上去依然精神焕发、依然保持着“左牵黄、右擎苍”的战斗激情,正如他在就职演讲中所言的一样:“中国家具协会正站在新的起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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