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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各地新集采目录及限额标准

着力调增服务项目 推动政府简政放权

作者: 发布于:2015-11-09 16:57:4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广西 服务购买与政府采购有效衔接

 
  本报讯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公布2016-2017年广西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明确了2016-2017年政府采购范围、标准等有关事项。新目录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是接轨政府购买服务。新一期集采目录重点对服务类品目作了调整,把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纳入新一期集采目录,启用了公共设施管理服务、金融服务、展览服务、专业技术服务、环境服务、交通运输和仓储服务、教育服务等品目,政府购买服务与政府采购进行了有效衔接,并细化了租赁服务、商务服务的具体内容。
 
  二是更新完善采购目录。新目录对部分品目的编号作了修正,并取消了因特网ESP接入等品目,同时补充完善了防火墙、文印设备、电源设备等采购次数发生较多的品目。
 
  三是下放市县调整权限。各市、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依照新目录调整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并报自治区财政厅备案。(政采信息)
 
  广州 剔除建筑物及零碎采购品目
 
  本报讯 (记者 王少玲)广州市近期修订并出台了《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简称《目录标准》)和《广州市政府采购品目表》(以下简称《品目表》),对品目及品目适用范围作了调整与明确。
 
  据了解,《目录标准》的修订借鉴了广东及北京、上海等地的一些现行做法,新增、调整了部分品目内容,规范了部分品目的名称和分类。修订后的《目录标准》共82项,比之前减少3项。其中,通用类品目59项,较之前增加4项,包括货物类净增3项、工程类净增1项。部门集中采购品目由30项减至23项。
 
  在品目删除方面,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禁止建购楼堂馆所等规定,并考虑实际操作中办公业务用房一般采取基本建设模式,较少采用购置现成物业方式,因此删除了原集采目录中的“建筑物”品目。
 
  另外,根据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删除原集采目录中采购零碎、分散、型号复杂、不便操作的品目。
 
  同时,鉴于部分品目涵盖内容较多,修订后的集采目录采取两种方式明确适用范围:一是常用品目直接细分到具体货物、服务名称,如“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品目细分为“台式机”、“便携式计算机”等;二是以备注说明形式明确品目中应实行集中采购的项目。
 
  而修订后的《品目表》分为货物、服务和工程三类,54个一级品目与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保持一致,主要结合该市政府采购工作实际,摘选常用品目细项归集为近700个二级、三级品目,比现行品目表扩充1倍。
 
  厦门 工程项目引入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本报讯 日前,厦门市印发了《2016年度厦门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以下简称《目录及标准》) ,与往年对比,此次《目录及标准》主要体现出四个特点。
 
  一是适当提高采购限额标准:货物、服务类项目的政府采购起点金额从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公开招标限额提高到80万元;工程项目政府采购起点金额提升至100万元;大宗非标准化货物实施“网上竞价”的限额提高至30万元,有利于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
 
  二是合理增删采购品目:政府采购目录新增租赁服务、会计服务、审计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工程、工程咨询管理服务、航空运输服务,适应了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需要。医疗设备不再列入大宗货物采购品目,由采购人按规定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
 
  三是增加竞争性磋商作为工程采购方式:《目录及标准》中明确,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应依法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
 
  四是以结果导向推进政府采购服务:允许采购人按照规定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服务合同,同时采购人可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的补充协议延续合同。(政采信息)
 
  湖北 强调采购人预算执行及信息公开主体责任
 
  本报讯 2015年10月,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2016年湖北省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不仅明确了集采目录、分散采购目录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等,还特别强调了采购人的责任和相关要求。
 
  新目录明确,列入集采目录的项目应委托集采机构代理采购,省垂直管理单位可按规定实行属地采购。省级预算单位汇总年批量采购量20(含)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省级一级预算单位汇总年批量采购量20(不含)万元以下且未列入集采目录的货物和服务及零星工程,可不编入政府采购预算,不纳入政府采购管理。
 
  在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方面,新目录规定,省级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100(含)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以及200(含)万元以上工程(含《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以外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必须实行公开招标。
 
  值得注意的是,新目录对采购人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加强采购需求研究、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验收等方面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强调,省直各单位是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的主体,负责本单位的预算编制及执行,并对其编制及执行结果负主体责任。各单位要将本单位的政府采购信息在指定媒体上全面公开,并对公开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省一级预算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南京 首次将集采目录与服务目录整合
 
  本报讯 近日,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南京市2016-2017年度政府采购目录、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主要有两方面的调整:一是对集采品目的采购预算限额进行调整,引导各预算单位集中精力编好具有一定规模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二是在对前两年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进行梳理总结的基础上,对具体的购买服务目录作了整理,首次将政府集采目录与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整合,强化了两个目录的前瞻性和指导性,便于各预算单位执行。
 
  《目录》对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的采购限额标准也作了规定:网上竞价(电商平台)产品100万元以下的,均须通过网上竞价系统或电商平台采购,100万元以上的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另行组织采购,其中10万元以上的项目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定点采购、网上竞价(电商平台)范围内产品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经监管部门批准,10万元以下由采购人自行采购,10万元以上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另行组织采购。
 
  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方面,《目录》规定,货物类市单项或年度采购预算在50万~100万元;区单项或年度采购预算在20万~100万元;服务类市单项或年度采购预算为50万元以上;区单项或年度采购预算为20万元以上;工程类单项或年度采购预算为100万元以上为公开招标项目。分散采购项目可由采购人自行委托组织采购。(宁财)
 
  烟台芝罘 服务项目招标标准提至100万元
 
  本报讯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近期公布了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与之前的目录标准相比,呈现出三方面的变化。
 
  服务类项目公开招标标准提高:近年来,芝罘区不断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力度,各类服务购买项目不断增多。为提高服务类项目采购效率,芝罘区此次将服务类项目公开招标标准提高至100万元。公开招标标准以下的服务类项目,采购单位可根据服务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等非招标方式实施采购。
 
  放宽零星项目自行采购范围: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零星项目,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供货单位,进一步优化了政府采购环节。采购限额标准为:采购目录以内,单项采购额3000元以下(一年内累计不超过3万元)的货物,单项采购额3万元以下的服务类项目,预算10万元以下的工程类项目。
 
  部分通用设备纳入批量集中采购: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采购效率,新目录规定对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及家具等品目实行批量集中采购,根据各采购单位报送的政府采购预算,按照“满足基本办公需要”和“市场成熟度高”的原则,在资产配置标准内确定设备的基本配置,汇集各采购单位的采购计划后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采购确定中标供应商,由中标供应商分别将货物配送至各单位。(芝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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