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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征信需要顶层设计

作者: 发布于:2015-11-02 15:27:5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在政府推动和市场热情的双重作用下,征信体系建设不断加快。但现有的制度与政策设计对于互联网征信的战略定位、发展思路、问题与挑战,还未进行有效的“顶层设计”。

  一是需要明确征信体系的基本范畴和体系框架。国务院颁布的《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条例所称的征信业务是指依法收集、整理、保存、加工个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并对外提供信用报告、信用评分、信用评级等的业务活动”。借鉴欧美经验,通常对应个人征信体系和企业征信体系。

  二是构建征信体系的目标,是为了建设最重要的经济金融“基础设施”,其功能以服务于金融活动为主,尤其是顺应互联网金融时代的新挑战,而以服务于其他经济社会行为为辅。

  三是考虑到庞大的征信服务需求以及市场化互联网征信机制的潜力,我国更适合政府公共征信与民营征信并重的模式。同时,在公共征信体系建设中,央行应借鉴欧洲经验,继续壮大和完善个人与企业相结合的征信模式。而在民营征信体系中,则应在改革中进一步探索个人与企业的征信模式分离或融合。

  四是传统的征信提供者往往遵循“采集者与信息产生没有任何关系”的第三方原则,从而保持相对独立性,但该原则可能出现“模糊地带”。对此,要在给予一定探索空间同时,进一步明确底线原则和标准。

  五是做好效率与安全的权衡。尤其在当前迫切需要打好经济金融“地基”时,既需要加大改革力度、尽快完善征信体系要素布局,也应关注其中的风险与安全问题,使征信体系建设获得更稳固的发展基础。(21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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