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能赢吗
亚利聊政采(13)
亚利聊政采,每周与你相约。
最近,全国首例起诉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的诉讼案件在业界引发热议。该诉讼案的原告为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原告以被告存在四大违法行为为由将其告上法庭。原告诉被告四大违法行为:一是不同意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入评标现场;二是设立专户统一收取投标(竞买)保证金;三是收取招标文件费用;四是向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场地设施租赁服务费。
原告除了要求被告停止违法行为外,还请求法院一并审查《甘肃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原告为何有这一诉求?看过被告的答辩状之后便会明了:被告所被诉的四大违法行为的依据是2013年发布的《甘肃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办法》。
那么,谁能赢得这场诉讼?
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8月10日印发的《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明确规定,“各省级政府要对本地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发布的公共资源交易规则进行清理。对违法设置审批事项、以备案名义变相实施审批、干预交易主体自主权以及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内容,要坚决予以纠正。”
财政部2014年10月针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乱象,依据《政府采购法》,发布了财库165号文,明确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在法定程序外新设登记、报名、备案、资格审核等程序,不得对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违规收取费用”。通过梳理我们发现,被告依据的《甘肃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应属国务院明令清理之列。
国务院《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正式发布已经两个多月,很多关乎行业健康发展的刚性要求在全国各地尚未落到实处。我们期待这个案例最终的审定结果,能对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的健康发展注入满满正能量。
上一篇:向你征集投诉案例
下一篇:招标文件歧视性条款引发二审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