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大幕开启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网站了解到,为进一步推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的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法规司近日先后赴重庆、上海两地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调研,了解地方贯彻落实63号文的情况,并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法、试点示范方案等听取山西、湖北、湖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和上海、重庆10个地方的发改委,以及上海市住建委、规土局、国资委、财政局,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等单位的意见建议,并赴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等单位调研。
各地普遍表示,63号文印发后,地方政府抓紧部署,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山西已颁布落实63号文的实施方案;陕西、甘肃和重庆的实施方案也已上报或即将上报省政府;湖北、湖南、贵州、云南、四川以及上海等地正在起草实施方案;湖北、湖南、贵州、云南、四川、甘肃6个省,已经建立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
在调研座谈会上,国家发改委法规司相关负责人鼓励地方积极探索,并指出需要把握好的三个方面:一是正确领会“平台整合”内涵。平台整合不能理解成简单的场所、机构、人员整合,而是要建立起统一的制度规则、共享的信息系统、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为各方提供综合服务。二是坚持统分结合。整合推进中要对各领域公共资源交易作出普遍性规范,同时要考虑各领域交易的差别性要求。三是利用好信息化手段。要尽快谋划建设省级电子信息系统,实现交易全流程公开透明,推进交易信息和信用信息等数据资源交换共享。
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根据国务院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筹备召开第一次部际联席会议,统筹指导和推进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二是抓紧制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规则和技术标准等制度规则,尽快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意见。三是建立工作进展通报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政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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