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点着力抓实监管 精简环节提高效率
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对政府采购的精细化监管和执行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河北省石家庄市是如何推进政府采购管理改革的?效果又如何?就这些问题,日前《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了石家庄市财政局副局长高山。
政采监管三点发力
请您介绍一下今年以来石家庄市政府采购工作的整体情况。
高山:今年以来,石家庄市的政府采购工作紧紧围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采购预算编制,积极扩大采购规模,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力地促进了稳增长等各项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今年以来,全市完成政府采购金额35.34亿元,采购规模继续在全省各设区市保持领先地位。
作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请问石家庄市财政部门是如何抓好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
高山:今年石家庄市的政府采购监管工作,我们重点从三方面抓起:
一是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认真贯彻新《预算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积极落实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统一布置、统一编制、统一汇总、统一审查和统一批复”的“五统一”编制原则,将部门上报的政府采购预算建议计划,对照2015年部门预算专项、专项项目支出以及河北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逐项进行两轮审核,保证了政府采购预算的严谨和准确,努力实现采购项目应编尽编,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精细化管理水平。同时,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的执行刚性,从严控制采购预算追加,年初无采购预算的原则上不予安排采购。
二是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将政府采购作为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积极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一方面,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环保、节能产品强制采购及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等相关规定,在技术服务等指标相同的条件下,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招标采购项目要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产品的节能环保要求;协议供货目录内的相关产品,必须为列入国家强制采购目录的产品。另一方面,认真落实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相关政策,取消了招标采购时对供应商资格规模条件的限制,并对小微企业产品的投标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积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三是扎实推进政府采购管理改革。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积极深化政府采购改革。首先是积极推进通用办公设备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充分发挥政府采购规模效益,并印发了《关于对台式计算机实行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具体实施办法和操作程序。其次是300万元以上项目实行论证制度。目前石家庄市凡是3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其招标文件在公示前需先经专家论证后才能发布。此外,我们还积极联系金融机构,共同探讨政府采购中标企业信用担保操作相关程序办法,推进政府采购中标企业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今年以来,按照省厅要求并参照其他地市做法,初步研究提出了石家庄市政府采购中标企业信用担保试行办法。
减环节缩时限 提高采购效率
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石家庄市做了哪些工作?
高山:过去,政府采购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出于加强监督审核的需要,各级出台了不少这方面的管理措施。这些措施对保障政府采购活动依法依规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确实导致了流程过长、效率不高的问题。
近年来,石家庄市开始注重处理好严格管理和高效服务的关系,在保障监督效果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精简环节,缩短时限,同时公开服务承诺,为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特别是去年以来,石家庄市加快电子化采购步伐,大力推进项目、信息、程序、竞价“四公开”,大大提高了采购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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