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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准管理风险点 筑牢内控防护墙

作者: 发布于:2015-10-12 15:13:4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财政部国库司(国库支付中心)副主任 王绍双


  落实完善内控主体责任 遏制寻租腐败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采购人单位建立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内控机制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

 

  同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也明确要求,要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政府采购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并且要定期轮岗。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条例》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建立健全完善的内控管理制度,明确单位内部责任划分和岗位设置,明确各采购环节的具体的责任人和具体职责,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建立有利于实现物有所值目标的采购保障机制。

 

 

  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 吴建明


  强化内控 职能分设三权分离

 

  加强内部管理,这是河北省2015年上半年政府采购管理方面主抓的三项工作之一,而加强内部管理这项工作本身又从两方面抓起。

 

  一方面,按照内部控制管理的要求,对河北省政府采购办公室的内设机构进行了职能分设,对采购政策制定、采购计划核准及方式审批、监督检查等实行“三分离”:由综合组负责预算的审查、政府采购政策的制定;由采购组负责政府采购计划的审核;由监察组负责监督检查及投诉、质疑的处理。

 

  另一方面,对监管部门内部提出要求,要从实行采购计划审核转向采购计划备案。石家庄市内的采购计划必须保证在3天内完成,石家庄市外的应当日完成,避免采购人来回奔跑,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厦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 林日清


  采购人内控制度应兼顾牵制与效率

 

  近两年,全国不少省市都大幅提高了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起点和公开招标的限额标准。由此,采购人也就面临着更大的廉政风险了。而如何加强采购人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就显得比以往更加重要了。那么,采购人单位该如何做好内控制度建设工作呢?个人认为应兼顾牵制与效率,具体来说应从六方面入手。

 

  一要建立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政府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批、招标文件准备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验收与保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如因编制限制无法完全实现岗位分离,可通过提高透明度、加强监督检查等措施来弥补。

 

  二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建立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

 

  三要建立归口管理制度。对政府采购活动实施归口管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建立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财会、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按规定选择政府采购方式、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对变更采购方式、采购进口产品等事项,应当加强内部审核,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四要建立验收管理制度。根据规定的验收制度和政府采购文件,由指定部门或专人对所购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

 

  五要建立质疑投诉答复管理机制。应指定牵头部门负责,由相关部门参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政府采购业务质疑投诉答复工作。

 

  六要建立业务记录控制制度。妥善保管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各类批复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等政府采购业务相关资料。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副处长 康佳


  找准风险点 采取措施有效防控

 

  总体来说,政府釆购监管的风险点有两处:

 

  一是滥用审批权。行政权力的行使应以法律为依据。目前,以财政部部门规章赋予政府釆购监管的审批事项,一是对达到公开招标实行非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类政府釆购项目的审批;二是对公开招标后,投标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货物、服务类政府釆购项目变更釆购方式的审批。不属于上述情形的,均不在政府釆购监管部门的审批范围之内。

 

  而政府釆购监管中易出现的错误有:

 

  一是对工程项目釆用非招标方式或是变更釆购方式进行审批;对询价釆购方式变更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进行审批;对政府釆购计划进行审批;对企业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货物、工程或服务进行审批等。

 

  二是指定代理机构。政府釆购代理机构由釆购人自行选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指定。出现政府釆购监管部门指定代理机构的问题,主要原因有四方面:一是釆购人不知道相关规定,以为代理机构就是由监管部门来指定的;二是监管部门对釆购人选定代理机构进行审批,滥用审批权导致违法行为;三是代理机构认为政府釆购监管部门是其“衣食父母”,没有政府釆购监管部门关照便“没有饭吃”,所以一门心思用在如何“讨饭吃”上,而不是考虑如何按照市场规律办事,如何依法提升执业水平,如何在政府釆购领域做大做强自己;四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个别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总想将政府釆购事业干成自家产业。

 

  针对上述两个风险点,该如何实施防控?

 

  一是明确事权,对财政部门该管的事依法管好,不该管的不滥用职权。

 

  二是管好人员,廉政教育,警钟常鸣,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湖北省政府采购协会副秘书长 宋军


  四方面入手加强采购人内控建设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活动的一切工作都是围绕完成采购任务而展开的,所以采购人是政府采购中矛盾的主要方面。因此,要抓好政府采购内控建设,首先要抓好采购人的内控机制建设与完善。正所谓纲举目张,只有采购人建立了完善的内控机制,才能使政府采购活动在法律规范的情形下开展。

 

  建立采购人内控机制应从四方面着手:

 

  提高素质是核心。采购人单位负责采购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高低是能否做好内控工作的核心。由于我国还没有推行职业资格制度,不少采购人单位中负责采购工作的人员不是固定的,也没有经过相应的手续来选任,他们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不十分熟悉,致使该岗位上的人员素质普遍有待提高。

 

  制度建设是保障。在法治社会中,制度建设不可或缺,它是保障政府采购改革顺利推进的关键。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中,要抓好内控工作,采购人必须有完善的制度并严格执行才能有效推进政府采购的改革发展。

 

  建立数据库是根本。在政府采购中,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是采购人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政府采购工作精细化的保证。而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必须有严格的依据,这就要求采购人必须建立完善、规范、大容量的政府采购数据库,这样才能保证政府采购预算的准确性。

 

  领导重视是基础。政府采购工作如果没有各级领导的重视与支持,是无法进行的,建立内控机制也一样,只有领导重视才能建立完善、科学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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