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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内控成为政采改革强音

作者: 发布于:2015-10-12 15:11:1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编者按 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原主任王瑛在今年中直机关召开的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议上指出,“近年来媒体反映的天价采购、虚假采购、黑心采购等政府采购乱象,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政府采购领域内控制度不健全造成的。”可见,加强政府采购内控建设已经成为下一阶段政府采购改革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而接下来在财政部及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和各地各单位组织开展的各种政府采购培训班和会议场合,“加强内控建设”、“强化内控管理”、“建立内控制度”等说法被频繁提及,“内控”一词也无疑入选了今年政府采购领域的关键词和热词。


  也因此,政府采购信息报社将今年10月15日即将在宁波召开的第十届全国政府采购监管峰会的主题关键词定为“内控”,而此次峰会会前特刊也将围绕这一关键词,详细梳理政府采购内控建设在今年通过历次相关会议提出的历程和背景,并邀请全国各地政府采购相关领导及专家对政府采购内控建设发表建设性观点和意见,希望以此促进此次峰会在政府采购内控建设方面凝聚力量、达成共识,进而对我国政府采购内控建设的下一步工作起到应有的推进作用。

 

  ▲财政部国库司

 

  司长 刘祝余

 

  在财政部组织召开的地方政府采购管理培训班上,财政部国库司司长刘祝余提出了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需直面的六大问题,其中的问题之一就是完善内控建设。刘祝余指出,政府采购内控建设是当前政府采购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要注重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覆盖面要全。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两个层面,包括监管部门、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等四类主体,都要加强内控建设。

 

  二是措施要实。要明晰单位内部职责划分和岗位设置,明确采购活动各环节的责任人和具体责权。

 

  三是指导性要强。各类政府采购主体面临的具体风险类型、风险内容、需要采取的防控措施均有差异,要在统一的内控原则和要求下,加强分类指导,稳步推进。

 

  刘祝余还透露,财政部正在研究出台政府采购领域加强内控管理的指导意见。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主任 贾庆玲

 

  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组织的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司处级干部业务培训班上,国采中心主任贾庆玲在讲话中指出,尽快建立起合法、科学、完备的管理操作和内控制度机制,尽快让《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和精神落到实处,是当前摆在面前的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

 

  此外,贾庆玲还在培训班上通报了国采中心2015年三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其中就包括了“强化制约机制,提高政府采购规范化水平”。贾庆玲表示,严格内部监管,健全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采购项目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是国采中心今年的重要工作目标。国采中心将强化内部流程控制,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原则,强化内部流程控制,严格执行“五个分离”,即编制采购文件与审核采购文件相分离、编标人员与开标人员相分离、评审专家抽取与使用相分离、评标组织人员与履约监管人员相分离、招标采购与质疑投诉处理相分离,以形成权责明确、运转高效、制约有力的运行机制。

 

 

  ▲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

 

  办公室原主任 王瑛

 

  在财政部组织召开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培训班上,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原主任王瑛对2015年中央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提出五方面的具体工作要求,如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积极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相关工作,其中也对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提出了要求。王瑛指出,中央单位要强化内控指导意见,高度重视内控制度建设的相关工作,规范流程、厘清责任,在建设完善政府采购内控方面勇于探索,积累经验。

 

  在中直机关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议上,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原主任王瑛就贯彻《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出五方面要求,其中再次将政府采购内控建设问题提上日程,并且也透露了财政部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政府采购领域加强内控管理的有关意见。她表示,该意见最重要的是强化预算单位的内控建设,主要涉及单位的内控机构和岗位设置及采购相关环节的权责划分,要求中直系统各单位建立健全完善的内控制度。\

 

  在财政部举办的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条例》培训班上,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原主任王瑛在谈到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取消后怎样做好代理机构的监管问题时,阐述了三个方面的思路和建议,其中就包括代理机构加强内控建设的建议,王瑛要求代理机构及时建立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和相互制约的内控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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