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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18个政采大单拉动京津冀协同发展

作者:王少玲 陈以勇 发布于:2015-09-14 14:16:4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北京推出了新的政府采购大单,主要涉及京津冀协同发展、高精尖产业发展、中小微企业发展、重点工程建设、公共服务事业、新型出口贸易方式等18个重点项目,并分项目提出了以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入的路径及预期。

 

  近年来,北京市树立了政府采购要“紧”更要“竞”、要“净”更要“进”的理念,充分发掘和拓展政府采购助力经济增长、促进市场竞争、引领科技创新等政策功能。

 

  具体说来,一是跳出自家的“一亩三分地”,着力打造京津冀联合采购的新机制和大市场:着力构建准入门槛、技术标准、监管方式、信息交换等相对统一的京津冀联合采购大市场,以三地联手组团采购、网上竞价等方式降低成本。上半年,北京与津、冀等外省市签订的政府采购新技术新产品(服务)合同金额占比达到78.8%。

 

  二是当好转型发展的助推器,力促高精尖产业成为首都经济的新引擎:积极围绕“互联网+高品质生活服务业”研究设立发展引导基金,减少核心区传统服务业对空间的需求和对人口的吸附;对中关村新技术新产品(服务)实行认定和首购订购首台(套)政策,支持处于技术初创期、成果转化期、市场培育期的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带动社会投资1500多亿元;对清单内产品实行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政府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占同类产品的比重近70%,目前已实现了对新能源车型的财政补助政策全覆盖。

 

  三是开辟扶小助微直通车,力促中小微企业发展驶上快车道:将300万元以下政府采购项目全部给予中小微企业,与中小微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占比达95%以上,积极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授信额度达37.5亿元,为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18.6亿元。

 

  四是把越俎代庖的权力归还到位,围绕“五字诀”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开启权责下沉新模式:“放”,把部分政府采购管理权限下放至部门、区县;“提”,提高公开招标限额标准,增强预算单位自主选择权;“简”,简化进口产品审核程序;“扩”,允许各单位在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签订不超过三年的政府采购合同;“管”,及时完整公开采购项目预算、采购合同等信息,强化违法案件处罚力度和披露力度,建立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结合市政府绩效考评对政府采购执行不力的预算单位给予扣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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