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急需科研仪器设备如何采”专题报道(上)(第1828期9版)
科研仪器设备特事特办 如何办?
作者:柏 玲 发布于:2020-05-11 15:12:5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在《地方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0年版)》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表中,特别注明,该表中所列项目不包括高校、科研机构所采购的科研仪器设备。那么,高校、科研机构所需科研仪器设备到底怎么采呢?急需的项目又当如何采购?
“完善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优化采购流程,简化采购程序。”高校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在不断升级,由之前的中央高校延伸到省属高校,由科研仪器设备扩展到与科研活动相关的服务和工程,采购机制的灵活性也大为增强,可特事特办、随到随办。为什么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可以特事特办、随到随办?
特事特办政策赋予 采购人更大自主权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到,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明确,高校和科研院所对急需的设备和耗材,要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简化采购流程,缩短采购周期。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抓好赋予科研管理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教党函〔2019〕37号文)明确,用于科研活动的仪器设备、耗材备件以及服务、工程的采购,各高校要根据科研需要,制定具体办法,缩短采购周期,简化采购流程。
科技部、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科院六部门印发的《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科发政〔2019〕260号)要求改进科研仪器设备耗材采购管理。
何谓“特事”? 如何“特办”?
三个文件接连印发后,各部属高校积极行动。教育部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一处处长贾川认为,特事特办就是以最快的速度通过采购报批审批程序。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改变采购方式,非急需的项目改变采购程序审批,因要审批项目很多,按排序审批可能需要三天,而急需的项目审批可能仅需要一天甚至当天审批通过。
“科研项目效率至上。因不可抗力导致设备损坏或者奇缺,会严重影响科研进度或导致项目终止,造成不可预估的损失。”兰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表示,特事特办和随到随办,是要为科研人员争取时间,为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保驾护航。
如何特办呢?《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到,对于中央部属高校来说,主要是可不进行招投标程序,缩短采购周期。武汉大学可以直接由科研人员提交申请、所在单位分管科研的领导审核同意、并经学校科研项目主管部门认定后,根据预算金额分情形处理,无需上报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山东省高校科研院所针对于年度执行过程中确需根据科研工作调整的,可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中变更,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省财政厅不再审核。应急采购可在采购系统内录入建议书时明确“科研项目特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直接确定供应商并录入政府采购合同。对独家代理或生产的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金额超过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高校科研院所公示无异议后,可直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无须经过主管部门和省财政厅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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