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细点评(第1827期10版)
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可以当评审专家吗?
作者:柏 玲 发布于:2020-04-26 16:56:3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关键词
监管部门人员
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审结果合法性
案例回放
某单位多联空调设备项目,公开招标。评标结果出来后,未中标供应商提出质疑:该项目的某评审专家是某县财政部门工作人员,认为评标委员会组成不合法,要求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
问题引出
专家点评
有专家认为,如果是属于财政部门的入库专家,参与的又不是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是可以的。
多数专家却表示,不可以。理由是,财政部门人员的身份决定了他的职责、权利以及约束,不论是本区域还是非本区域,都是不允许参与的评审的。依据是《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人员,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
当然,还有专家提出,不少从业人员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存在误读,该条规定并没有限制财政部门“非”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人员作为评审专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因此,财政部门的“非”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只要具备相关的专业能力,可以允许其入库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
法规适用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一)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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