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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27期9版)

占比74% 湛江监督检查发现代理机构问题居多

作者:董 莹 发布于:2020-04-26 16:54:1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日前从广东省湛江市财政局了解到,湛江市财政局于2019年10月15日至2020年2月末对在本市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5家代理公司,2018年代理的25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监管检查,共发现存在115个不规范问题。
 
  湛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相关负责人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介绍,本次抽取重点检查的代理机构是按照代理项目数量较多或占有市场份额较大并且前三年未被检查过的原则。共抽取采购项目25个(每个公司抽取5个),涉及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等四种采购方式,采购金额10223万元。
 
  据悉,检查期间,检查组重点审阅采购项目在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合同管理、质疑处理等10个方面的采购资料,共发现存在115个不规范问题。按照责任主体划分:代理机构责任问题85个,占问题总数74%;采购人责任问题26个,占22%;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共同责任问题3个,占3%;专家责任问题1个,占1%。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到,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文件编制、保证金、信息公告、合同管理、评审过程等5个方面。
 
  例如,在文件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形式有:采购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前对中标人资格再审查;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采购文件未载明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标志产品的要求;将国家已取消的企业资质作为评审因素;将特定金额的合同业绩作为评审因素;设定的资格条件与项目的实际需要不相适应;评审方法未落实“对小微企业给予6%-10%的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权值设置违规;将特定行业的奖项作为评审因素;等等。
 
  此外,在保证金方面,存在逾期退还保证金等问题;在信息公告方面,存在逾期发布中标公告等问题;在合同管理方面,存在未(或未按时)公开采购合同、采购人未在法定时间内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等问题;在评审过程中,存在谈判协商记录不完整、评审活动录像录音不清晰、评审专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评标、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审没有授权函等问题。
 
  湛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相关负责人称,针对发现的上述问题,湛江市财政局要求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查摆分析原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好整改,并以此为契机,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依法采购的长效机制,杜绝此类问题的再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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