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5期9版)
“疫情之下相关采购该如何推进”专题报道
作者: 发布于:2020-04-14 10:12:2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编者按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破了大家原有的平静生活,政府采购也受到了极大影响。那么,在抗击疫情期间,政府采购部门应如何抓好紧急采购、做好必要项目采购、支持企业发展呢?本报特组织政府采购有关各方以及专家对此问题进行探讨--
国际关系学院公共市场与政府采购研究所首席研究员/教授 刘慧
疫情给政采带来的挑战如何应对?
水利部预算执行中心政府采购处副处长 沈桑阳
新冠肺炎疫情之下,给政府采购带来哪些挑战?让我们一起来听听水利部预算执行中心政府采购处副处长沈桑阳的声音。
挑战一:项目延期。疫情后如何高效完成项目是对政府采购执行提出的第一个挑战。沈桑阳认为,采购人应提高对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统筹安排。对延期的非急需实施项目,尤其是金额较大的项目,应提前做好采购需求确定等工作,以便疫情过后可迅速开展相关工作。
挑战二:内控管理。财政部提出的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实行紧急采购,同时提出采购文件和凭据要备查。那么文件包括什么?如何加强过程把控?都是政府采购内控的重要内容。沈桑阳表示,采购人重点要加强评审专家选择、采购文件管理、紧急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等关键环节管理。紧急采购不是无序采购,即便是特殊时期,也应尽可能提高政府采购的规范性及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挑战三:公开公平。财政部印发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政府采购工作应尽量选择网络、电话、等非现场方式实施。远程操作、异地评审等,对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提出了更高要求。采购单位应做好疫情期间采购项目信息公开,尤其是结果公开,接受大众对采购项目的监督。
此外,沈桑阳对疫情后政府采购提出了三点建议:
一是推进电子化建设。疫情暴露了政府采购电子化程度不够的问题。目前,不同省份的电子化采购建设水平差异较大,很多代理机构也不具备电子化评标的能力。下阶段,加强电子化建设应成为政府采购的重要内容。同时,电子化建设应充分考虑跨区域资源的利用。
二是加强紧急采购管理。目前,各单位对于紧急采购尚无相关规范,采购过程缺乏相关细则,对履约验收等也没有明确要求。应加强紧急采购的顶层设计。紧急采购在保障人民利益的同时,应详细完整地记录采购背景、基本情况及供应商的选择过程等,并及时对结果和合同进行公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同时,建立、完善紧急采购制度,包括供应商选择、协商记录要求、采购文件和凭据管理、绩效评价、采购监管等。
三是强化内控管理。有效的内控管理是政策落地的重要支撑。政府采购内控管理,不只是在执行过程,更应当贯穿政府采购全流程。采购人应聚焦完善制度建设,建立业务部门、采购部门和财务部门的会商机制,有效的评估和绩效评价机制,审计、纪检部门的多方监督等。(整理/王骁)
力推电子化采购 让人员少跑路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处长 赵大军
抗击疫情期间,政府采购电子化、电子化招投标、电子卖场成为了大家关注的热点。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处长赵大军介绍了“疫情下,如何发挥电子化采购的优势”。
内蒙古疫情防控采购特殊对待,暂停或延期700多个因疫情防控而无法按规定时间继续进行的采购项目。赵大军介绍,内蒙古各级财政部门及时制定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政策,建立采购“绿色通道”,对采购疫情防控相关的项目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对企业多生产的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全部由财政兜底采购收储。
3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印发《构建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实施方案》,明确 “统一规划建设、统一建设标准、统一信息发布、统一基础信息、统一交易平台、统一监管平台”六个方面建设内容。据了解,内蒙古有20000多个采购人、6000多名评审专家、600多家代理机构、40000多家供应商,面对如此强大的政府采购阵容,赵大军提出让数据多跑路,让人员少跑路。
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各级政府采购规模584亿元,采购数量3万多个,100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957个,货物类、服务类采购项目分别占50%和31%。
那么该如何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赵大军介绍,内蒙古自治区各财政部门集中清理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等100多个问题,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
为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按照“市场主导,财政引导,银企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财政部门牵头整合政府采购行政资源、商业银行金融资源,实现让小微企业用政府采购合同即可完成融资贷款,大力支持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打通企业融资渠道,扶持小微企业度过难关。
赵大军透露,今年7月将选部分采购人试点率先开展采购意向公开的工作,通过让采购人在开展采购活动之前公开采购意向,方便供应商提前了解采购信息和采购需求,方便供应商有计划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整理/张静)
集采机构应发挥“排头兵”作用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 陈春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副主任陈春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面对疫情,物资找谁买?如何及时供应?是首要解决的问题。深圳市政府采购充分利用网上商城优势,相继发布了“公开征集防疫物资供应商公告”和“网上商城先行上架应急防疫物资紧急通知”。随时随地更新深圳市指挥部应急防疫物资需求品目清单,并紧急开发程序、接口,以便物资供应商能够以最快的速度与采购人对接。
中心还在官网上开设了防疫物资采购需求专栏和可供货供应商信息专栏,为采购人和供应商牵线搭桥;所有供应商的电话、微信等联系方式也均收入网上政府采购系统,供深圳市、区两级采购单位联系,确保沟通畅通无阻。
此外,中心专门开辟了政府采购绿色通道。疫情期间,凡是因开展联防联控工作需要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无论金额大小,均可走绿色通道,由预算单位自行采购;需即时确定供应商的,可直接向供应商采购。中心还为此编印了操作指南,并设立一人跟进一项目的专人服务,保障采购工作顺利进行。 (整理/王骁)
以创新思维构建应急采购机制
国际关系学院公共市场与政府采购研究所首席研究员/教授 刘慧
国际关系学院公共市场与政府采购研究所首席研究员/教授刘慧表示,应急采购制度和机制必须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创新。
一是建立“联合、共享采购制度”。刘慧认为,用创新的思维看,集中的模式不应只有一种,应该是灵活的,根据当地、当时条件而变化。
二是为创新采购方法做出专门规定。在疫情期间,应当允许一个省、一个区域、一个行业开展应急政府采购的实验性工作或叫创新工作,他们各自出台灵活的创新的应急采购办法。
三是在未来的机制中增加政府采购制度的应变装置。刘慧解释,应变装置,反映在一个单位,就是一个单位根据本地本单位情况,在合规合法的前提下,灵活决策的制度和手段。反映在单位决策者,就是给予政府采购主体责任人,应对重大紧急情况独立处理问题的权力。
刘慧强调,这里包含两个授权,一个是在全国统一应急采购规则下,给予地区或者行业授权,让他们各自制定自己的办法;另一个是给采购单位(采购人)应急采购的权力,或者是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以相应的权力。刘慧表示,协同作战是保证应急采购机制创新多赢的重要根基。抗击疫情的战役需要各方面协同作战,创新也必须要协同。
政府采购与供应商的无缝对接,是应急采购效果落实的最终保障。没有企业的支持,一切都是归零。所以,今后要特别注重建立政府部门、采购人与供应商之间的沟通和互信机制,以政府采购的规范和政策功能带动企业共同发展。 (整理/葛胜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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