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4期4版)
湖北:中小企业可凭政采合同融资
湖北省人民政府3月12日印发《湖北省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根据《措施》,湖北省将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采取差异化策略启动分区分级分类分时有条件复工复产,有针对性地开展援企、稳岗、扩就业工作,具体从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千方百计促进稳岗就业、加快畅通经济循环、精准扩大有效投资和优化营商环境等八方面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对于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措施》明确六项措施:一是加强对防疫重点企业的财税支持;二是加强对防疫重点企业专项金融信贷支持;三是加强信贷纾困;四是支持企业直接融资;五是加强融资担保支持;六是对扩大融资的金融机构给予激励支持。
如何加强融资担保支持,缓解疫情期间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呢?
《措施》规定,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对服务疫情防控的相关企业免收担保费、再担保费;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再担保费减半征收。政府采购中标的中小企业可以凭政府采购合同直接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提供任何形式担保,合作金融机构提供利率优惠和绿色通道。建立完善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对单户1000万元以内或国家规定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省再担保集团、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贷款银行和地方政府按规定比例分担风险。省内保险机构积极推出面向复工复产市场主体的疫情防控保障类保险产品。
“目前,我们正在推进省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将联合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开展省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我们将抓紧上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信息系统。今年,我们重点推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将疫情防控等紧急采购项目纳入合同融资范围。”湖北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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