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4期3版)
防控物资紧缺 湖北集采如何做好对接?
作者:崔卫卫 通 讯 员 李振华 发布于:2020-03-23 14:50:3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人找不到货,货找不到人”,这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防控期间,疫情防控部门和供应商不得不面临的一个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湖北省交易(采购)中心”)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要求,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设立疫情防控物资网上采购专区(以下简称“采购专区”),并于2月17日正式上线运行。
设立采购专区
“在武汉市疫情极度严峻的态势下,设立采购专区是为了给供需双方搭建一个信息交互平台,使采购单位能够尽快找到货源,解决疫情防控物资紧缺的难题。” 湖北省交易(采购)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说,考虑到疫情防控期间各采购单位所要采购的防控物资种类可能比较多且杂,供应商不了解采购单位的需求,盲目的上架商品,且很难完全满足采购单位需求。
为了使供需双方交易更加便捷,将采购专区划分为采购需求区和供货信息区。在采购需求区,采购单位发布采购需求,供应商根据采购单位需求和自身货源情况,通过采购单位预留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与采购单位对接;在供货信息区,供应商将可供货的商品信息展示出来,由采购单位进行选购,若供应商商品可以满足采购单位需求,采购单位可以通过供应商预留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与供应商对接。
据介绍,为了让采购专区尽快发挥作用,特殊时期、特殊应对,湖北省交易(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加班加点,改变之前全部功能完成再上线的传统做法,完成一个、上线一个。2月17日采购需求信息发布区上线;2月19日供货信息发布区完成上线。
截至3月17日,采购专区共发布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需求信息104条、供货信息340条。其中,13家采购单位发布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需求46条;33家供应商发布疫情防控物资供货信息276条;其余58条需求信息和84条供货信息为湖北省交易(采购)中心工作人员代发。
发布供需信息不限身份
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方便湖北省省直机关单位采购疫情防控物资,采购专区不限定采购单位和供应商身份,不管是否是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注册用户,均可以在采购专区发布供需信息。
同时,为了更好地发挥平台的作用,使其能够惠及更多的用户,采购专区向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及能提供合法合规货源的供应商开放。正式注册用户可直接在采购专区发布采购需求信息或供货信息,非正式注册用户可通过网上商城意见信箱提交、由网上商城管理员代为发布相关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的要求,采购专区不提供网上交易流程,供需双方就采购物资的价格、服务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即可线下完成采购交易。
多渠道通知供需双方
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采购专区上线后,为迅速通知到各采购单位和供应商,除在门户网站等发布通知外,还通过QQ群等进行宣传,对规模较大的流通企业直接电话联系,进一步丰富物资供应渠道。目前,湖北九州通等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均已在采购专区发布供货信息。
对于采购单位和供应商通过意见信箱提交的采购需求信息和供货商品信息,主动电话联系并核实相关信息,并尽快帮助其发布。为了防止供需双方不能及时看到对方信息,尤其是供求关系严重不平衡的情况下,对采购单位提出的采购需求,主动帮其联络供应商或向其提供有货源的供应商信息,积极促成交易。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