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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内蒙古自治区全区政府采购改革工作推进会(二)(第1822期10版)

蹄疾步稳 内蒙古政采制度改革再上台阶

作者: 发布于:2020-03-09 15:37:1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处长赵大军在内蒙古自治区全区政府采购改革工作推进会上,就如何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和各项新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如何提升采购信息化建设水平等内容做了详细介绍,并紧紧围绕当前政府采购新政策、新热点,对新年度工作做了周密安排。
 
  “会议突出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这个主题,回答了怎么看、怎么干的问题。”与会代表说。
 
  迎难而上 部分盟市先行试点
 
  “政府采购工作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各个方面,改革任务繁重、影响面广、社会期待和呼声高,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常常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相互叠加产生的。”赵大军说,要解决好这些问题,实现改革目标,需要从制度理念、政策执行、采购流程、技术保障、环境营造等多方面,系统发力,既当好办事员,迎难而上,真刀真枪解决问题,破解发展瓶颈;又当好研究员,明确目标任务,确保始终在正确方向和道路上坚定前行。
 
  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是大势所趋。赵大军强调,即使改革任务再艰巨、再紧迫,也必须把握好“稳”与“进”的辩证统一,坚持谋定后动、蹄疾步稳。改革中要考虑到各地区各部门的现实差异和承受能力,把握好推进工作的力度、节奏、时机,先选取部分盟市和部门进行试点后全区推广,平衡好各方面的关系,保留必要的政策弹性,推动形成可复制、能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做好“加减乘法” 整体协调推进
 
  赵大军介绍,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在落实“放管服”方面,做了“减法”“加法”和“乘法”。
 
  “减法”是扎实做好简政放权,发挥采购人在采购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健全采购人对采购结果负责机制。“加法”是持续做好加强监管,建立需求统领、绩效导向的监管模式,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的机制、方式、渠道。“乘法”是要积极做好优化服务,完善符合市场规律和采购习惯的交易规则,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实现放权、规范、效率的统一。
 
  赵大军强调,此次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注重系统规划和整体协同。从自治区层面,要发挥好承上启下的作用,及时传达和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稳步推进全区“互联网+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工作,为深化改革提供制度保障和技术保障双重保障。从地方层面,要贯彻执行好中央和自治区出台的各项政策,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为政府采购改革不断深化做好探索和铺垫。
 
  统一全区集中采购目录 公开招标数额提至400万元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于2020年1月22日制定印发了《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以下简称《目录》)。赵大军介绍,《目录》主要从四个方面予以规范。
 
  一是规范集中采购品目。规范和逐步统一集中采购目录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的要求,也是建立集中采购竞争机制,提高政府采购集中度的基础和保障。《目录》设定18大类35个货物和服务的基础品目,并在部分品目上设置一年过渡期,从2021年起正式全部执行。
 
  二是提高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将内蒙古自治区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提高至400万元。
 
  三是改革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管理模式。部门集中采购作为部门或系统内政府采购管理的特殊组织形式,属于各部门主体责任范围内事项。《目录》不包括部门集中采购目录,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由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部门备案后实施。
 
  四是自治区范围内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取消盟(市)、旗(县、市、区)级集中采购目录。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推进政采数字化转型
 
  在赵大军看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有利于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规定和做法的通知》,对于已经清理发现的问题必须整改到位,对于尚未进行的工作要严格把关,绝不允许再次出现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下一步,将依托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推动全区各级财政部门优化和简化政府采购管理流程,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审批、核准事项“网上办、一次办”、备案事项“不见面、网上办”,同时,实现政府采购信息注册“一网通办”。
 
  另外,还将进一步提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便利程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探索建立“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管理制度,实现专家入库、代理机构名录登记、供应商诚信备案等在线办理“零上门”服务。
 
  “除此之外,内蒙古自治区在加快政府采购数字化转型方面毫不懈怠。基于互联网技术,按照全区大集中的系统建设思路,搭建了‘全区一张网’,打造云模式的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包括政府采购网、监督管理系统、电子招投标系统、电子卖场及价格监测、诚信管理、合同融资、档案管理、监督预警和大数据分析10个子系统,采购人库、供应商库、代理机构库、专家库、商品库、采购档案库和法律法规7大基础库。”赵大军说。
 
  利用大数据技术对全区业务进行综合分析,从更深层次上进行违规业务的监管;引入区块链技术推进政府采购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处罚、评价、质疑投诉等信用信息的共享和运用,并将供应商的诚信等级应用于采购活动中,加强对各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评价,加大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鼓励供应商诚信经营;建设综合分析平台,辅助财政部门掌握全区政府采购业务的宏观数据,为政府采购的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撑。
 
  切实落实政策 支持脱贫攻坚
 
  赵大军介绍,在当前脱贫攻坚的决战决胜、全面收官关键阶段,如何在已经取得脱贫成果的基础上,扩大和巩固脱贫成果,是当前扶贫工作中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为解决这一难题,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制定印发《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依托政府采购这一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从财政资金支出源头提出要求,各级预算单位通过“以购代销、以销代扶、以销代帮”形式促进特色农产品销售,让贫困地区的特色产品与预算单位“相遇”,丰富预算单位食堂的同时还可以在实践中开拓出一条可持续扶贫之路,达到农民增收目的。
 
  据悉, 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联合自治区扶贫办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明确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有关政策措施,要求各级预算单位结合各单位食堂和物业服务采购的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和物业服务。目前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已经完成了预算单位用户预置和预留份额填报工作。
 
  “2020年,各地区要切实发挥好政府采购政策在支持脱贫攻坚等社会问题和现实难题中的重要作用,抓紧做好本地区预算单位预留采购比例的填报汇总工作,与扶贫、供销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督促有关扶贫县和相关部门,加快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货源组织、供应商注册上线工作。”赵大军说,2020年起,各盟市财政部门要切实抓好落实,确保政府采购支持政策落地见效,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产业持续发展。(整理/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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