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资讯-政府采购信息网

(1818期6版)

四川:疫情防控期间可以实行紧急采购

作者: 发布于:2020-02-10 16:09:0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四川省财政厅近日发布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行紧急采购的通知》要求,一是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四川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可以实行紧急采购;二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采购的主体责任由采购单位负责;三是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本通知仅限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的采购,其他采购仍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执行。
 
  此外,四川省财政厅还发布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政府采购开标评审活动的通知》,为有效切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自即日起,暂停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的开标、评审、专家抽取(含借用)工作。恢复时间将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另行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暂停开标、评审活动,依法发布更正公告,并告知已报名的供应商。 (易采通)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