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监管及军队论坛侧记(1817期第8版)
聊深改 谈电子化 探讨如何履行采购人主体责任
作者:崔卫卫/摄 影 徐 倩 发布于:2020-01-17 11:19:3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1月8日下午,15届政府采购集采年会·监管及军队论坛围绕着本届年会主题-“责任·创新·领跑”,监管部门、军队单位和优秀供应商代表着眼于具体工作,发表新年演讲。本次论坛由军事医学研究院副处长何允刚主持。
全面推进电子化 着力提升透明度
江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副处长吴慧勤介绍了江西省全面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的有关情况。江西省自2012年7月起,就在全省范围内将政府采购管理、运行全面纳入电子化,是全国较早启动现代化手段、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的省份之一。江西省财政厅从强化制度建设、提升技术手段与加强监督检查等入手,将信息公开贯穿始终,全方位打造阳光政府采购。具体举措可以概括为“四个推进”。一是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采购透明度进一步提升;三是推进对接国库支付系统,实现政府采购“闭环运行”;四是推进网上商城建设,实现政府采购效率提升。
吴慧勤表示,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江西省本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进驻供应商449家,累计注册用户数1847家,累计成交订单14360笔。网上商城交易总额3.67亿元。今年,江西省财政牵头,总结省本级网上商城的建设经验,为将来统一交易规则和技术标准,实现全国一张网打下良好基础。
财政部门“放权” 强化采购人责任
“俗话说谁花钱谁负责,采购人花钱买东西,就应该对买回的东西承担主要责任。”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王栋介绍,由于过去财政部门作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政府采购各个环节大包大揽,最后的追责往往都追到了财政部门,才有了“背锅侠”的称号。原因就是采购人主体责任分不清。
王栋表示,深化政府采购改革的方向,就是要还权还责于采购人。尽量减少审批,包括采购方式、进口产品的审批等。简政放权放得开还要管得住,关键要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从预算到履约验收整个流程的制度都应当建立起来。除此之外,还要从优化营商环境、大数据、联合惩戒、电子化方面入手,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
围绕深改要求 明晰主体责任
在政府采购中,谁对采购结果负责呢?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陈雁看来,政府采购过程中,“采购什么?怎么采购?为什么采购?”这些问题采购人没有意识到自己作为采购主体应承担的责任是什么。所以,有必要明晰采购人主体责任,开展政府采购法律体系系列宣传。利用网站、报刊等宣传媒介,以调查问卷或建立专栏的方式开展政府采购宣传,普及法律法规;举办培训班,进行政府采购专题业务培训;要求采购人建立政府采购专职人员制度,即单位内控制度必须设立政府专职的经办人和领导岗位;建立采购单位对拟委托采购代领机构考察情况的谈话,谈话内容包括采购人对拟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人员构成、从业时间、具体项目负责人、办公场所等进行了解,深入考察采购人选择采购代理机构的标准。
“经过长期宣传,玉林市多数采购人的主体责任意识正日渐增强,政府采购项目文件编制也日趋规范。”陈雁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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