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6期9版)
公务员担任评审专家应有统一规范
作者:刘跃华 发布于:2020-01-15 11:53:2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一般来说,公务员兼职做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是可行的。一方面,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法律法规禁止公务员兼职成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规定;另一方面,公务员获得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后,到被抽取履行评审任务结束应该是一种执行公务过程,在此过程中只要不违背《公务员法》的规定,并且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法律规定,完全没有理由禁止公务员成为兼职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虽然法律没有作出禁止公务员兼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规定,但不等于公务员兼职做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就可以毫无规范、任意作为。
第一,确保单位运转深入细致调研。一方面,作为公务员单位和公务员要清醒认识到,既要能够保证本单位的工作秩序,能够有效保证政府机关或者履行行政职能参公单位的正常运转,还要有可能去承担作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需要付出的时间和精力,需要公务员单位领导者和公务员本人认真权衡轻重,考虑人员多寡和力量配备,科学合理分配公务员承担作为兼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名额。
另一方面,作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机关,应该作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一是要对本级财政部门归口的公务员或参公单位的潜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摸底调查;二是要求下一级财政部门对归口的公务员或参公单位进行潜在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摸底调查;三是在摸底调查后,可以按照实际情形得出哪些公务员或参公单位人员力量富余,有可能成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来源地;而对于那些本身力量欠缺的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则不主张批准同意。
第二,加强动态管理保证评审专家质量。一是加强对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的纳税等法纪观念教育;二是加强对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兼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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